譚惠珠:警執行國安法實施細則可受司法覆核

譚惠珠:警執行國安法實施細則可受司法覆核
2020/07/11


港府早前公布香港國安法第43條的《實施細則》,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11日)表示,這些實施細則本身不受司法覆核挑戰,但警務處人員在執行上有否越權和程序是否正確,則可以受司法覆核挑戰。

譚惠珠又指,香港國安法下,分有大陸和香港管轄的案件。若只講法理原則,中央大可要求所有案件在大陸審訊,誠如西班牙加泰羅尼亞國會通過獨立,所有政治人物均在首都馬德里審訊,而非在巴塞隆拿審訊。她認為,是因為中央尊重「兩制」,故大部分案件在香港審訊。

此外,當地時間10日,中國駐德國大使吳懇與德國外交部國務秘書貝格爾舉行會見。據中國駐德國大使館發布的消息,會見中,吳懇就香港國安法闡明中方立場。吳懇指出,中方一再表明,該法將使香港居民在安全環境裡更好地行使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外國企業、機構和公民合法權益均受到保障,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德國外交部的消息透露,邀請吳懇,討論中國在香港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德國外交部的消息人士表示,德國政府與歐盟成員國,一再表示關切「香港國安法」的實施,認為有關法例破壞香港的自治。

編輯 / 羅志永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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