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大黎加新提案:遺棄老人最高可判囚12年

哥斯大黎加新提案:遺棄老人最高可判囚12年
2020/07/25


按照民族解放黨(PLN)議員約雷妮·萊昂(女,Yorleny León)向哥斯大黎加國會提交的第22.087號法案,遺棄老人將被處以最長12年監禁。

哥斯大黎加報導,新法案提議重判疏忽和遺棄老年弱勢群體的行為,具體量刑方法如下:給老年人身心健康造成重創的棄管行為,將被判處6個月至3年監禁;如果導致被遺棄老人死亡,則將被判處8至12年監禁(目前的量刑範圍為6至10年)。

萊昂解釋說,哥斯大黎加國會於6月初通過懲戒遺棄老年人的立法改革僅延長了刑罰的最低年限,並未完全體現“嚴懲”,因此提交上述新法案很有必要。

編輯 / 王小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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