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接受針對巴西總統的投訴
2020/07/29

國際刑事法法院成立於2002年,位於荷蘭海牙。其主要功能是,針對犯有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的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該刑事法院的的基礎是,2002年7月1日開始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因此該法院僅對規約修改後的該國際法院有權行使權。到2010年6月,已經有114個國家加入了《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
近日,海牙國際刑事法院接受了針對巴西總統賈伊·博爾索納羅(Jair Bolsonaro)的投訴,但是國際法的律師和專家們認為,巴西政府的行為不能被描述為種族滅絕或危害人類罪,所以該法院對巴西總統博爾索納羅的訴訟應該不會超出初級水準。
針對巴西冠狀病毒大流行期間,巴西政府不合理的抗疫方針,巴西醫務工作者聯盟譴責總統博爾索納羅可能犯有的,在面對大流行疫病上的危害人類罪,因為他帶領政府採取了疏忽和不負責任的行動,造成巴西有8萬人死於冠狀病毒感染。該醫務工作者聯盟共代表了巴西超過100萬的醫務工作者。
對於法學家而言,這並不是針對巴西總統的第一起國際刑事法院申訴。去年該法院曾因,總統博爾索納羅煽動“對印第安人的攻擊”而對其進行了訴訟。儘管各個國家政府的管理可以受到質疑,但並不適合司法訴訟程式,也不應接受司法審判。
聖保羅FGV法學院國際刑事法院前法官西維亞表示:針對冠狀病毒期間執政不力和全年關於印第安人的攻擊的投訴和訴訟,都不會通過初步審查階段。因為這些投訴和訴訟的主題,都不屬於《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內確立的典型範圍。換句話說,巴西總統在冠狀病毒大流行抗疫上的舉措就算是一項災難性的管理政策,能造成的不良結果就是,受影響的人數有所增加,但構不成種族滅絕或危害人類罪。巴西總統可能犯的是,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犯罪,應該是美洲人權法院的職權。
編輯 / 王小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