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羅州疫情期間共發生256起違反檢疫案件;僅有13起涉案人員作出回應!

聖保羅州疫情期間共發生256起違反檢疫案件;僅有13起涉案人員作出回應!
2020/08/02

根據檢察總署公佈的一項獨家調查,從3月24日至7月28日聖保羅州檢疫期間,民警記錄了256起以任何形式違反遏制新冠檢疫措施的個人刑事案件。

據《刑法》第268條規定,對任何違反公共當局防止傳染病傳播的的人,除罰款以外,還將需處以1個月至1年不等的拘留處罰。13個案件中的違反人員在聖保羅民警的陪同下已被起訴,也就是說,被告將被追究未能遵守規則的責任。而在其他的案件中,司法機關要麼結案,要麼批准某種協議,例如提供社區服務或支付罰款。


大多數的案件主要集中在聖保羅州首府。在此期間,聖保羅市記錄了30件案件(占總數的12%),其次是Jales, 26件案件(10%)和Monte Mor, 19件案件(7%)。在州首府記錄的犯罪總數中,有40%的案件是發生在5月份當中。

地方檢察官在評估的其中一個案例,在該州位於Monte Mor附近Recanto das Orquídeas社區一農場中,民警衛隊接到投訴開展行動發現,在現場約有100人秘密聚會。投訴是由該農場主人提出,她將場地租出給客戶作為家庭聚會地點,但對於參加的人員數量感到驚訝。

在此案的所涉人員中,只有一人在聖保羅首府對案件作出回應,另外三人在大聖保羅的Taboãoda Serra作出回應。

7月初,聖保羅州開始對街上不戴面具的民眾處以最高500黑奧的罰款,而對於商業場所,罰款為每人5000黑奧。

根據聯邦最高法院(STF)表示,各州可以自由地對其公民實施更嚴格的健康安全規定,即使聯邦政府沒有相關規定。

任何違反公共當局對預防新冠措施的人,拘留的處罰最長可為一年,但對於這類犯罪,允許在特別刑事法院進行協商解決,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可通過避免逮捕和起訴而達成協議。

第一公共衛生犯罪警察局(DPPC)的負責人Alberto Garcia解釋,當原告被移交至警局時,將會在案件報告中詳細說明。並在提交人在檔上簽字,承諾出庭。但如果他拒絕簽字,逮捕令就會發出。

編輯 / 王小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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