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早前曾2度申請離港  均遭法官拒絕

黎智英早前曾2度申請離港  均遭法官拒絕
2020/08/10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大宅,今早(10日)有探員前往調查。消息指警方以違反《國安法》拘捕黎智英,他涉嫌第29條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另亦指其涉及串謀欺詐及煽動罪。值得注意的是,黎智英早前曾兩度申請在保釋期間離開香港,但法官最終拒絕其申請。

大陸第13屆人大會議通過「香港國安法」草案後,數名遭到逮捕的香港民主派人士已開始陸續棄保潛逃。黎智英在5月22日就曾首度前往香港高等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法官批准他在保釋期間離開香港,但法官表示黎智英並未提供具體離港計畫,很難判斷其意圖。

黎智英6 月12日再到香港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向法官申請暫時撤銷禁離境,讓其前往美國。但法官最終拒絕其申請,並表示會押後頒發書面理由,解釋裁決原因。

日前,香港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基於近期再有被控人棄保潛逃,律政司會慎重考慮在日後處理申請保釋的聆訊時,向法庭提出禁止被控人離開香港的條件,亦不排除向法庭申請覆核已獲保釋的被控人的保釋條件。

編輯 / 羅志永

【巴西華人資訊網】

image_print列印文章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