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眾院通過有關加大處罰疫情期間腐敗行為法案
2020/09/05

連續出現多起在疫情期間偽造假合同的案件調查和指控,眾議員於近日通過了有關加強處罰在疫情期間違反公共行政行為的法案。共有421位議員投票支持,64位反對,該法案如今將送交參院審議。
法案中規定,主動或者被動腐敗的罪犯的刑期將從現在的2到12年增至4到24年。此外,協同犯罪的刑期也將從現在的1到3年增至3到6年。至少有7位州長因涉嫌在疫情期間違規使用公款被調查,其中包括里约州長維策爾(Wilson Witzel,基督社會黨,),高等司法法院(STJ)法官剛薩威斯(Benedito Gancalves)於週一解除維策爾的職位180天,維策爾已經提交了上訴。即使參院也通過法案,該法案不會有追溯力,只適用於總統博爾索納羅簽署後出現的案件。
在1日的議廳,自由黨申請要求將法案撤出議程。自由黨眾議員切裡尼(Giovano Cherini)認為需要更多的時間研究法案,但有230位議員反對申請(217位贊成)。反對該案的議員們認為,增加刑期不會對腐敗產生更大的約束力,因為《憲法》已經涉及有關方面的內容。起草該法案的是新黨眾議員阿德里安娜(Adriana Ventura),22位議員聯名支持。在議廳,阿德里安娜呼籲眾議員投票,不要讓腐敗遍及全國各地。“腐敗滋生是因為用於採購呼吸器和測試劑、本應流向醫院的經費被一些人中飽私囊”阿德里安娜表示。
法案還修改了有關招標和行政合同中法規,將針對購買應對公共災難物資、資產或者服務所舉行的招標中違規行為的刑期從3到5年增至6到10年。法案的報告議員格雷希(Greyce Elias,前進黨)還將偽造有關政府提供的財政援助的文書和欺詐行為的刑期從2到12年增至4到14年的意見加入法案報告。
編輯 / 王小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