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眾院有意鬆綁《怠忽職守法》處罰法規
2020/09/07

市長派遣公務員從事與職位無關的活動的做法應被定為怠忽職守行為,行為嚴重者將被剝奪官職、禁止在未來十年內競選以及遭受罰款的處罰。里约市長寇里維拉(Marcelo Crivella,共和人黨)派政府員工阻撓記者在醫院前採訪的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但隨著眾院有意修改有關法律,市長們無須再擔心被罰。
眾議長邁爾(Rodrigo Maia,民主黨)已經將有關法案提上議程,法案中將違法的案例限於非法斂財或者給國庫造成損失兩種,有關任人唯親、在公共服務中“插隊”或者施刑的情況被刪除。法案還限制法官凍結嫌犯的許可權以及縮短案件的有效期等。部分議員們將法案視為約束審計院針對市長們“激進主義”的利器,然而檢察官們卻將法案視為阻礙反腐的工具。當下,政府官員的行為脫離了法律、道德、公共性、非人格性和效率等原則,都被視為怠忽職守的範疇,雖然不能定為刑事犯罪,但仍應承擔民事責任。
工党眾議員卡洛斯(Carlos Zarattini)提交的意見報告中的統計數字顯示,過去16年內,聖保羅州Sorocaba地區的76位元市長或者前市長中的80%都有怠忽職守行為,其中64%被處罰。卡洛斯聲稱,在1992年出臺的《怠忽職守法》阻礙很多管理者做決策,停滯了市政府管理運作。因此如何靈活化有關法律的話題從2018年開始討論,由高等司法法院(STJ)法官坎貝爾(Mauro Campell)領銜的法律人士組成了委員會,委員會在當年向眾院提交的提案中將剝奪被告政治權利的年限從8年降至4年。此次,卡洛斯的報告中“減刑”的力度更大。
聯邦審計院打擊腐敗第五廳于上周公佈技術報告,指出卡洛斯的報告豁免了大量的嚴重罪行,與反腐和維護行政道德原則的精神背道而馳。公共權力巴西研究院(IDP)的統計報告指出,高等司法法院正在審理的806宗案件中有57.9%跟市政府的管理者的所為違背公共行政原則有關。如果按照卡洛斯的意見報告,寇里維拉衛兵案等類似案件的被告將不會受到處罰。解散原來的環保隊伍,提名毫無經驗的其他人士的環境部長薩里斯(Ricardo Salles)也將免責。檢察官們還提到有關聯邦經濟儲蓄銀行向企業提供貸款用於支付兩位Lava Jato案要犯前眾議長坤亞(Eduardo Cunha,民運黨)和前部長利馬(Geddel Lima)的案例,他們指出如果貸款合同合法,貪腐罪有可能被改為怠忽職守罪。
編輯 / 王小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