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復 南華早報:美外交官會港政要 須事先獲北京批准

中國報復 南華早報:美外交官會港政要 須事先獲北京批准
2020/09/28

香港《南華早報》披露,北京已經祭出報復手段,美國外交官若要會晤香港政府官員或具影響力人士,不論是公開或私下會面,都必須事先獲得中國外交部批准。圖為美駐港澳總領館外觀。

香港《南華早報》披露,北京已經祭出報復手段,美國外交官若要會晤香港政府官員或具影響力人士,不論是公開或私下會面,都必須事先獲得中國外交部批准。

香港《南華早報》27日獨家報導,美國外交官在會晤香港政府官員、教育機構與社會人士之前,都必須事先取得中國外交部同意,此舉是北京對華府祭出的報復措施。

報導引述取得的內部文件指出,「美國駐香港總領事、繼任者、或是任何代表他的人,若要拜訪任何中國地方政府機構、或是會晤任何機構人員,都必須事先獲得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批准。」

該份文件規範,美國官員不論是以正式、私下、社交、視訊會議等方式和中國公家、私人教育機構、社會團體及人員會晤,都必須取得批准。

報導指出,新規適用範圍似乎也涵蓋美國外交官員與香港政黨人士之間的會面。

9月3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宣布,中國駐美外交官員若要會晤美國地方官員或拜訪校園,都必須事先取得許可。一周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於11日表示,北京將會對中國境內的美國大使館及領事館祭出「相互限制」,其中也包含位在香港的領事館,不過趙立堅當時並未說明細節。

親建制派的香港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表示,美駐港總領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10天前和他接觸,表明希望私下會晤,討論近期香港局勢,為了保險起見,他將此事通知中國駐港公署。鍾國斌說,中國駐港公署除了表示現在不是會晤美國外交官的時機之外,也告訴他「美國駐香港總領館會晤香港政黨人士之前」,「必須事先通知公署」,對方更明白指出,「新規定是針對美國限制中國駐美外交人員活動的報復措施。」

報導引述專家說法指出,北京祭出的新規將讓情報蒐集、意見交換、反饋等行動變得更為麻煩。

編輯 / 羅志光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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