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國家司法委員會:48小時內必須履行對被家暴女性保護措施令

巴西國家司法委員會:48小時內必須履行對被家暴女性保護措施令
2020/10/08


巴西國家司法委員會(CNJ)6日決定,司法機構必須在48小時內履行對被家暴女性的保護措施。在CNJ的全會上一致通過了這項決議。

巴西國家通訊社報導,CNJ表示,在這項決議之前,沒有設定法院批准保護令的時間,包括禁止施暴者和受害人接觸等保護措施。該決議還規定,法院必須儘快通過電子郵件、短信或者電話方式,和施暴者進行聯繫。

對於該提案的作者瑪麗亞·克利斯蒂安娜·齊瓦(Maria Cristiana Ziouva)而言,該措施對於保護受害者身體是非常必要的,“如今沒有司法機構下達保護措施的最後期限,這讓保護令失去了緊急性。”

此外,在全會上,CNJ還授權全國各地的法院實施100%電子化,這樣一來,法院就可以通過數位方式來執行法律程式。法院是否加入電子化模式是可選的。

編輯 / 王小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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