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批准的疫苗將獲准在巴西緊急使用

國外批准的疫苗將獲准在巴西緊急使用
2020/12/10


巴西各州長們在週二(8日)與衛生部長帕祖洛(Eduardo Pazuello)會面時表示,通過國際監管機構批准的疫苗可以在巴西的緊急情況下使用。同時,在這種情況下,國家衛生監督局(Anvisa)將在72小時內對疫苗進行評估,然後再發行。

“帕祖洛向我們明確表示,正在採取措施中,同時,按照法律要求,任何擁有國際機構認證的疫苗都將在72小時內由Anvisa進行評估,並將作為應急使用,”戈阿斯州長凱亞多(Ronaldo Caiado)解釋說,“這項政策並未將政策延伸到所有人,而是那些更高風險的人群。”

州長稱,應急使用的物件將是高危人群,同時,衛生專業人員優先。凱亞多表示:“優先考慮的將主要是衛生部門,衛生部門在這一方面,為ICU(重症病房)、門診和護理病房為病人提供服務。接下來將根據年齡、合發症以及公共安全的登記。”

假如Anvisa在72個小時中沒有提出異議,那麼疫苗將會獲批。戈阿斯州長稱:“如果該機構不發聲,那麼就說明是通過授權了。”就以應該由美國的衛生機構公佈的輝瑞疫苗為例,接下來Anvisa或將放行應急使用的疫苗。

這些都是僅供應急使用的準則。而全民免疫計畫的期限又有所不同。Anvisa將有60天的時間來批准疫苗的使用。帕拉州長巴爾巴拉(Helder Barbalho)稱:“根據Anvisa的情況來看,部長規定的常規期限是60天。我們告訴他我們處在一個特殊的時刻,事實也是如此,因此我們需要進行特殊的應對。”

巴爾巴拉指出:“我們受現行的聯邦法律保護,面對疫情,四家國際機構批准的疫苗可以在巴西領土上使用,但需要在Anvisa上註冊。”這項預測是在今年2月的第13979號法律中實施的,該法律規定了應對疫情的措施。

法律文案寫著:“在衛生領域,政府當局可以給任何材料,藥品,設備和原材料的進口與分配提供特殊和臨時的授權,而無需向Anvisa進行註冊,這對抗擊新冠疫情是有好處的。”

編輯 / 王小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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