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府破產了,巴西人民怎麼辦?

巴政府破產了,巴西人民怎麼辦?
2021/01/11

據埃菲社裏約熱內盧報導,當地時間1月5日,巴西總統雅伊爾·博爾索納羅表示,巴西已陷入破產,他對此無能為力。並指出,新冠肺炎引發的危機對經濟造成影響,媒體大肆宣揚影響導致危機加劇。據報導稱,根據巴西政府和經濟學家的最新估測,2020年巴西經濟萎縮幅度約為4.5%,為數十年來的最高水準。但這個數據遠遠低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疫情初期作出的預測:2020年巴西經濟將萎縮9%。

“國家破產”這一概念是2002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出的,它是指一個國家對外資產小於對外負債,即資不抵債的狀況。國際意義上的破產通常是指一個國家的金融財政收入不足以支付其進口商品所必需的外匯,或是其主權債務大於其GDP。

因為受到全球經濟低迷的影響,尤其是當下,新冠疫情給各國的經濟都帶來了致命性衝擊,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債務負擔日益沉重,如不能按時償還到期債務,國家將處於破產狀態。

國家破產與企業破產不同,一般來說,企業破產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負債達到或超過所佔有的全部資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經過破產清算程式並註銷登記後,法人資格才喪失,權利才消滅。而國家破產僅表示國家經濟處於危急情況的一種狀態,而不代表著國家主權的喪失。但是國家破產並且政府負債過多時,將致使全體國民共同承擔起債務,甚至借貸國可能會通過經濟手段控制破產國家,使破產國淪為附屬國或傀儡國。

國家債務是負擔還是福祉?德國國民經濟學家洛倫茲.馮.斯坦因認為,“一個沒有債務的國家要麼沒有努力創造未來,要麼對其當下索取過多。”法學家們認為,當國家債務是對未來的投資時,它可以是有意義的,但是當它需要未來幾代人來承擔時,需要慎重考慮,一旦處於無法償還的境遇時,國家債務便尤其可怕。

2019年,中德法學論壇中提到了設立一個針對國家的破產程式是非常值得討論的問題。德國特裏爾大學教授漢斯-弗裏德裏希.穆德指出,“我們至今都缺少一個能夠解決國家破產這一危機的法律框架,沒有針對主權國家的破產規範。除此之外,債權人在重組過程中不受影響地針對負債累累的國家進行訴訟甚至是強制執行,對於破產國家也是相當不利的。同時也表明國際上缺少一種機制,能夠讓那些不願剝減債務的債權人受到法律的正當約束。”所以,國際應當共同推動制定一部國家破產的法律規範,以此作為解決國家債務危機的出路。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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