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利亞法官允許私營機構進口新冠疫苗且無需向政府捐贈
2021/03/27
根據巴西媒體Globo報導,巴西利亞21號法院在本週四(25日)允許三家巴西利亞、聖保羅和米納斯州的機構進口新冠疫苗,且無需向政府捐贈。
羅蘭多.斯潘諾羅(Rolando Spanholo)法官的判罰推翻了之前巴西政府出臺的法律規定,該規定一方面允許企業進口新冠疫苗,但另一方面又要求企業在所有優先人群(將近7700萬人)接種完疫苗之前,必須將進口的疫苗捐贈給聯邦政府的公共統一醫療系統(SUS)。
巴西聯邦政府的檢察署(Advocacia Geral da União)應該會對法院的這一判罰進行上訴。此次的判罰涉及的三家機構分別是:
巴西旅遊接待協會(Associação Brasilense das Agênciasde Turismo Receptivo)
聖保羅州員警工會(Sindicato dos Delegados de Políciado Estado de São Paulo)
米納斯州立法院公務員工會(Sindicato dos servidores da Assembleia Legislativa do Estado deMinas Gerais)
此次判罰讓其它想要通過司法管道進口新冠疫苗的機構看到了該操作的可能性。
巴西經濟部長蓋德斯“召喚”企業界並稱如果企業們進口疫苗的話,巴西採購的疫苗將會是目前政府採購的兩倍(五億劑)。蓋德斯並沒有明確支持取消進口新冠疫苗的限制,也沒有說政府是否會出臺臨時政策,允許企業進口並無需捐贈。
判決書
斯潘諾羅法官認為對新冠疫苗進行限制的法案是違反憲法規定的。根據規定,企業在所有優先人群(將近7700萬人)接種完疫苗之前,必須將進口的疫苗捐贈給聯邦政府的公共統一醫療系統(SUS)。
斯潘諾羅說:“顯而易見,通過法律強制要求機構捐贈100%(第一階段)和50%(第二階段)的新冠疫苗…2021年頒佈的14125號法律等於將政府徵用私有財產的規定合法化了…強制將私有財產強制轉移給政府的規定沒有憲法根據。”
這名法官還說:“紙面上看,看似私營機構進口疫苗並參與巴西疫苗接種計畫的權利被放開了。但從實質上看,該法律的第二條不僅讓這個權利變得更遙遠,同時,對於那些決定進口疫苗卻因為法律強制規定而必須將其捐贈的企業而言,這種處理方式存在一種不可解釋的扭曲。”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