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高院取消對前眾議長坤亞拘捕令
2021/05/02

第四聯邦地區法院全體法官(TRF-4)於28日投票一致決定,贊成取消對前眾議長坤亞(Eduardo Cunha,民運黨)的防禦性拘捕令,坤亞不再需要佩戴電子跟蹤器,但其國際旅遊禁令仍然有效。巴油貪腐案案犯,坤亞因感染新冠病毒於近日在家服刑。
針對第13庫里蒂巴市聯邦刑事法院審判巴油貪腐案結果,坤亞的律師提交上訴,TRF-4負責審理上訴案。儘管TRF-4取消對坤亞的拘捕令,但由於第一聯邦地區法院(TRF-1)在審理巴油貪腐案的衍生案件Sepsis(該案調查由聯邦經濟儲蓄銀行負責管理的服務時間擔保基金會下屬的投資基金會公款被挪用)中判定坤亞在家服刑,因此坤亞的人身自由還將受到一定的限制。
2006年10月,坤亞被控參與巴油貪腐公司的貪腐團夥後被拘留。2007年3月,巴油貪腐案一審法院法官莫洛(Sergio Moro)判定坤亞貪污、洗錢以及巴油公司收購一塊非洲油田交易中逃匯罪名成立,決定監禁坤亞15年零4個月。2007年11月,TRF-4將坤亞的刑期減至14年零6個月。去年3月,坤亞在裡約接受手術後被確診感染上新冠病毒,61歲的坤亞身患貧血等多種疾病,他的律師們聲稱坤亞屬於容易感染病毒高危人群,向法院申請允許坤亞佩戴電子跟蹤器以及服從各項防禦措施在家服刑,法院特批。隨後坤亞的律師們提交人身保護令申請,反對第13聯邦刑事法院維持對坤亞的拘留令,律師們指出坤亞不會造成任何威脅,不該繼續被拘留。TRF-4法官們同意拘留的時間已經超過限度的觀點。
坤亞的律師菲蓋雷多(Ticiano Figueiredo)、維羅梭(Pedro Veloso)、蓋德斯(Rafael Guedes)和希爾瓦(Delio Silva)聲稱,法院最終做出了公正的判決,坤亞早該被釋放,而且長期被拘留的理由根本不成立。至於TRF-1法院的判決,律師們聲稱將提出上訴。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