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涉非法集結案 罪判10個月

黃之鋒涉非法集結案 罪判10個月
2021/05/06

多名香港泛民主派人士2020年參加未經批准舉辦的六四燭光集會後遭起訴,包括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岑敖暉等四人承認2020年一起非法集結控罪,各人被判入獄4至10個月。其中,黃之鋒被判囚10個月。

據6日消息,黃之鋒被判囚10個月,跟正服刑刑期分期執行;岑敖暉被判囚6個月;袁嘉蔚被判囚4個月;梁凱晴被判囚4個月。

編輯 / 李斌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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