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最高法院裁定:政府需向企業退還自2017年以來多收的稅款

巴西最高法院裁定:政府需向企業退還自2017年以來多收的稅款
2021/05/15


本週四(13日),巴西最高法院(STF)界定了早在2017年做出的一項稅務裁決的範圍。法院以8票對3票維持了之前的決定,即流轉稅(ICMS)不能被納入社會一體化費(PIS)和社會保險融資貢獻費(COFINS)的稅基計算中。

因此,巴西政府將不得不把自當時的裁決日期(2017年3月15日)起多徵收的稅款退還給各企業。

巴西政府還未能對這一決定造成的國庫損失做出估量。在四月下旬,政府表示在最壞的情況下,國庫損失將達到2583億黑奧。所謂最壞的情況是指政府被要求毫無例外地退還所有多收的相關稅款。不過最高法院裁定,政府只需要退還2017年3月15日之後多徵收的相關稅款。

儘管如此,法院的決定在一定程度上是對企業有利的,因為它至少保留了企業尋求退還2017年以後相關稅金的權利。符合條件的公司可以通過司法途徑或向稅務局提出賠償要求,以尋求退款。

這樣,根據法律規定,納稅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追回5年內被不當徵收的稅款。根據稅法專家的解釋,假設納稅人在2015年發起訴訟,那麼根據最高法院的決定,該納稅人有權追回自2010年起被不當徵收的Pis和Cofins。

財政部檢察長總署(PGFN)將計算最高法院這項裁決的影響程度。在聲明中,該機構對這一結果表示慶祝。他們認為,這次審判結果“明確解決了國家的主要稅收爭議”,確定的2017年這個時間框架好於沒有,這“將減少對公共財政的巨大影響”。

此案件被認為是巴西最大的稅收訴訟,也是巴西經濟部長蓋德斯(Paulo Guedes)關注的問題之一。四月下旬,蓋德斯曾親自要求最高法院主席福克斯(Luiz Fux)在做決定時考慮減少對政府的衝擊。

稅務律師西弗裡奧(Adriano Silvério)說:“不可否認,這種影響是巨大的,關係到全國無數的重要納稅人。但我們必須正確看待這些數位,因為部分退款已經兌現了。有很多訴訟已經結束,這部分企業已經追回了這些款項。”

判決背景

自2007年以來,該案件一直在最高法院拖著。法院在十年後的2017年才認定將ICMS納入Pis/Cofins的計算是違憲的。而在本週三和週四,法院評估的是聯邦辯護人總署(AGU)提出的上訴,後者在上訴中要求確立時間框架,還對四年前判決的其他要點提出質疑。。

此案的報告員是盧西婭大法官(Cármen Lúcia)。在週三提交的投票中,她否決了AGU的觀點,並維持四年前的立場。然後在週四,有七名大法官的觀點與盧西婭一致,另有三名大法官持反對意見。

大法官們的另一個分歧是如何從Pis/Cofins的計算中扣除ICMS。對此,盧西婭的觀點再次形成了多數票:扣除的ICMS是基於發票,而不是基於實際收取的金額。

這意味著企業又贏了一局,它們將能夠從應繳稅款中扣除更多的金額;相反,聯邦政府則再次敗退,其收入將有所下降。

葡語原文連結:
https://www.cnnbrasil.com.br/business/2021/05/13/stf-decide-que-exclusao-do-icms-do-calculo-de-pis-e-cofins-vale-a-partir-de-2017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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