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最高法決定藥品專利保護期不得超20年 高價藥有望降價

巴西最高法決定藥品專利保護期不得超20年 高價藥有望降價
2021/05/16

巴西聯邦最高法院(STF)在5月12日以9比2的票數,決定取消對專利保護期已超過20年並已申請過專利保護續期的醫藥產品及設備的專利保護。其中有一些是高價藥品,現取消對其的專利保護為生產仿製藥品、降低藥價開闢了道路。

《聖保羅州報》5月12日報導,根據巴西《工業產權法》(Lei de Propriedade Industria)的規定,專利保護期為15至20年,從向巴西國家工業產權局(Inpi)提交請求之日算起,過了這個保護期,可自由生產藥品、設備或其他發明的仿製版本。

然而,《工業產權法》同時也允許將這一期限延長。聯邦審計法院(TCU)的一份報告指出,在2008年至2014年期間,幾乎所有醫藥產品的專利保護期都被延長至20年以上。

根據STF這一最新決定,將有3435項醫藥類專利保護被取消。另根據巴西聯邦總檢察長辦公室(PGR)的調查結果,其中至少有65種高價藥品受到STF決定的影響,包括治療癌症、愛滋病、糖尿病、病毒性肝炎、勃起功能障礙和肥胖症的藥物。此外,該清單中還包括一種由日本實驗室研發的藥品法匹拉韋(Favipiravir),可以協助治療新冠患者。

另外,從現在起,任何產品的專利保護期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再延長,即所有新申請專利的保護期都應限制在規定的20年內。其他行業已申請過延期的專利不受影響。

巴西智慧財產權研究所(IBPI)的律師馬庫斯·維尼修斯·富爾塔多·柯艾略(Marcus Vinicius Furtado Coêlho)稱讚了STF的決定。“在新冠疫情之下,這個決定符合保護健康權和為民眾提供價格更低廉藥物的論點。”他說。

巴西製藥集團(FarmaBrasil)執行總裁雷吉納爾多·阿庫裡(Reginaldo Arcuri)認為,STF的判決糾正了“25年來使巴西藥品變得更加昂貴的法規”。他說:“這項決定給那些想要投資的人帶來了安全感,並將使人們能夠以更容易接受的價格和應有的品質獲得藥品。”

企業法專家兼律師蒂亞戈·杜·瓦爾(Thiago do Val)則指出,儘管這一決定對仿製藥行業有利,而且在某種程度上也對社會有利,但該決定突然影響了多年的行業規劃,應該在國會中對此展開廣泛討論。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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