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私營企業已有權要求員工重返辦公室工作

巴西私營企業已有權要求員工重返辦公室工作
2021/07/27

在居家辦公一年多後,聖保羅的公共機構已獲准召回大部分員工,不過尚未接種過新冠疫苗或有其他共病症的人仍可以進行遠端工作。

而私營企業的情況有所不同。有從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工作的律師指出,即使員工有共病症且沒有接種過疫苗,企業也有權召回他們。

根據巴西疫情期間的臨時法案,公司需提前至少48小時向員工提出返工要求,並確定員工已獲悉返工要求。如果員工拒絕返回工作崗位,可能會被警告、停職,甚至解雇。

只有在少數例外的情況下員工可以選擇居家辦公,比如有醫院提供的高危健康風險證明或者是孕婦——巴西法律規定孕婦有120-180天的產假,在此期間不需要工作。

巴西社會保險法專家 Rômulo Saraiva 表示,目前包括重返工作崗位等有關新冠疫情的勞動立法尚不完善,如果員工感染了新冠病毒,並且被法院認定為工傷,那麼公司可能需要承擔責任。

葡語原文連結:
https://economia.uol.com.br/noticias/redacao/2021/07/26/funcionarios-podem-ser-obrigados-a-voltar-ao-escritorio-antes-da-vacina.htm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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