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新法案可能侵害勞動者權益

巴西新法案可能侵害勞動者權益
2021/08/04

本週二(3日),巴西國會將對一項充滿修正案的《臨時措施》進行表決,如果獲批的話,將成為一些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微型勞動法改革”,讓巴西在勞工保護方面出現倒退,減少勞動者的收入,創造“二等”雇員的類別,並阻礙對現代奴隸制用工條件進行稽查。

巴西聯邦政府曾在4月下旬發佈的第1045號《臨時措施》,授權企業在新冠疫情期間,可以暫停勞動合同和減少工作時間(並減薪),以期幫助企業度過難關。該措施已經由總統博爾索納羅(Jair Bolsonaro)批准了延期,需要在9月9日到期前,由聯邦議員投票決定是否轉化為法律。相關報告已經準備就緒,並且被政府視為優先事項,被國會列入休會後第一屆大會的議程。

該法律文案當中插入的新內容,遭到了工會、勞動稽查員、勞動法官和勞動檢察院的反對,認為報告中有多項違憲的內容,簽署民事勞動合同但不享受勞動和社會保障的做法,將會大大增加勞動者被過度剝削的風險。

可能損害勞工權益的變化包括:

沒有合同和權利的“二等”勞動者 

在送審的法案中,政府宣導建立“獎勵性工作特別制度(Requip)”,主要適用於提供服務或進行與專業培訓有關的臨時工作,勞資雙方會簽署承諾書,但不具有雇用關係的特點,對專業人員的支付被稱為生產性融入獎金(BIP)和資格激勵獎學金(BIQ)。該制度主要對象是那些兩年以上沒有參與過社會保險的人員,從聯邦收入轉移計畫中受益的低收入勞動者,以及年齡在18至29歲之間的年輕人。

工會聯合會譴責這一用工制度是建立了一種“二等”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因此不享受勞動權利(如帶薪假期、工齡基金、社會保險金等)。而且,企業會因此不再為年輕人提供學徒工的職位,這會使最弱勢的年輕人被以不穩定的方式雇用,失去勞動權利。

勞動檢察院譴責了該提案“是一種高度不穩定的用工形式,將形成一種‘二等勞動者’。同時,不存在任何機制,可以阻止根據現行規則雇用的員工被通過該模式雇用的勞動者所取代。”

減少加班費支付 

根據送審的新法案,銀行雇員、記者和電話銷售人員,以及其他工作時間減少(即每天少於8小時)的勞動者,他們的加班費用也會隨之減少。法案文本規定“延長工時”至每天8小時,並確定加班費只增加20%。現行勞動法規定週一至週六加班的加班費比日工資增加50%,周日或節假日則增加100%。

全國金融業勞動者聯合會(Contraf)主席茹瓦迪亞·莫雷拉(Juvandia Moreira)強調,除了減少加班費外,法案還允許通過個人協議來進行調整,而無需代表工種的工會進行調解。全國勞動法官協會(Anamatra)總監瓦特爾·普格利澤(Valter Pugliese)法官說:“在這種情況下進行個人協定約定,違背了所有勞動法的指導原則。”如果員工不得不直接與雇主談判的話,就會因為力量相差懸殊,而沒有辦法拒絕該協議。他認為:“在這些情況下,工會的談判是至關重要的”。

工齡基金企業繳付比例降低

法案中提出設立“首次機會和就業安置計畫(Pirore)”,對象是18至29歲正在尋找第一份正式工作的年輕人,以及55歲以上未正式就業超過一年的人。這兩個群體,尤其是第一個群體當中的失業率都高於社會平均水準。在這種合同模式下,員工基本月薪的上限為最低工資的兩倍,並享有第13薪和分期支付休假補貼等權利。在被解雇時,工齡基金(FGTS)餘額的補償金也可以分期和提前支付。這種情況下,補償金額不再是FGTS總餘額的40%,而降為20%。勞動者的另一個損失是公司繳存FGTS的費率降低,微型公司從8%降至2%,小型公司為4%,其他公司為6%。

退休需要更長的時間 

法案文本規定,暫停合同的勞動者應作為選擇性被保險人(自營職業者)向國家社會保險局(INSS)繳納社保,換言之,該規定取消了雇主的繳費義務。如果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合同中止期將不能算入獲得退休金的繳費時間,也就是說,勞動者必須等待更長的時間才能享受退休福利。巴西工會聯合會認為:“在疫情流行和財務困難,造成工資減少的時候,雇主必須為員工支付社會保險費,而不應僅由勞動者承擔。”

葡語原文連結:
https://noticias.uol.com.br/colunas/leonardo-sakamoto/2021/08/03/camara-vota-mp-que-cria-trabalhador-de-segunda-classe-e-reduz-hora-extra.htm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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