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所得稅改革
2021/08/22

考慮使自由職業者和企業股東繳更多稅
若巴西政府提出的所得稅(IR)改革獲得批准,將通過對利潤和股息徵稅來增加一些專業人士和公司合夥人的稅收。
即從營業額超過480萬黑奧的公司獲得任何利潤和股息分配的人,以及從營業額超過2萬黑奧的中小型企業獲得利潤和股息的人,將支付更多所得稅。但微型企業(MEIs)將不會受到這一影響。
如今利潤和股息的分配是免稅的。也就是說,合夥人或投資者接收的資金(利潤和股息)是不需要像其他員工一樣向國家稅務局提交部分稅款。
根據專家的說法,那些必須為利潤和股息的分配納稅的人,即使所得稅更新並減少了個人的最終稅額,還是會受到影響。
小微企業的分紅免稅
根據該專案,若分紅來自微小型企業,每個自然人每月可獲得2萬黑奧的豁免。該措施將使從年收入不超過480萬企業獲得利潤和分紅的人受益。如果有人從微小企業獲得超過2萬黑奧的收入,將對法人提供的總金額進行分析,並向其收取20%的稅額。
若該專業人士通過公司獲得的年利潤和分紅多達480萬黑奧或其它金額,都將被徵收20%的稅。
不同類型公司的年營業額:
微小企業(ME):最高36萬黑奧。
小型企業(EPP):36萬至480萬黑奧。
中型企業(Média empresa):480萬至3億黑奧。
大型企業(Grande empresa):3億黑奧以上
向專業人士收取更多的稅
專門研究稅法的律師若澤 (José Arnaldo Fonseca Filho)表示,對利潤和股息徵稅是政府計畫的一部分,目的是接觸以專業人士和服務提供者組成的法人組織。他認為,如果提案被批准,那這些成本將會轉嫁到服務價格上並對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新規雖包括個體微型企業,但不會產生影響
根據規則,個體微型企業(MEI)是微小企業的一種分類。所以,另外的1240萬人也將被徵收利潤和股息稅。但由於個體微型企業的年營業額不能超過81000黑奧,所以企業家很難在一個月內獲得超過2萬黑奧的利潤和股息。按照規則,個體微型企業可以將8%至32%的收入以免征利潤和股息的形式分配給自然人。百分比取決於所從事工作的性質。
所得稅改革或將給大中型企業增加72%的稅費
巴西規劃與稅務研究所(IBPT)的計算表明,政府的稅制改革提案,包含了所得稅改革,或將使大中型企業繳納的稅款增加多達 71.5%。
政府的所得稅改革專案將削減企業繳納的所得稅,但對利潤和股息徵收一種新稅,其負擔將回落到股東身上。專家稱,削減所得稅並不能彌補新型稅種帶來的損失,其結果是稅收負擔增加,最終給企業帶來負擔。
計算時所考慮的內容
目前,對企業徵稅情況如下
25% 的所得稅(IR)
9% 的淨利潤社會貢獻費(CSLL)
免征利潤和股息稅
政府的稅改提案分兩個階段降低所得稅率。2022年,它將從25%降至22.5%。最後到2023年,對企業徵收:
20% 的所得稅(IR)
9% 的淨利潤社會貢獻費(CSLL)
20%的利潤和股息稅
巴西規劃與稅務研究所(IBPT)的計算也考慮到了政府改革的第一階段,即把社會一體化費(PIS)和社會保險融資貢獻費(Cofins)兩個稅種合併為單一稅種,即CBS(商品和服務貢獻費)。
該研究所計算了改革對兩類企業可能產生的影響:根據推算利潤法(一種簡化的計算形式)申報所得稅的企業和根據實際利潤法申報所得稅的企業。計算結果還考慮了2022年和2023年兩個階段不同的稅率降低情況。
對於根據推算利潤法申報所得稅的企業,研究所在計算時模擬的是一家收入為10萬黑奧、支出為6萬黑奧的公司。在目前的稅制下,這家公司支付的稅款為8,880黑奧。稅改後將按以下計算結果繳納:
2022年:應納稅14,464黑奧,+62.88%。
2023年:應納稅13,824黑奧,+55.68%。
對於根據實際利潤法申報所得稅的企業,研究所在計算時模擬的是一家總收入為100萬黑奧、支出為70萬黑奧的公司。目前,該公司的稅款為87,450黑奧。而根據新的稅則,需繳納的稅額如下:
2022年:應納稅149,980黑奧,+71.5%。
2023年:應納稅144,680黑奧,+65.4%。
即便如此,根據該研究所高級理事會主席吉爾伯托·路易士·多阿馬拉爾(Gilberto Luiz do Amaral)的說法,一些小公司也可能受到影響,特別是那些接近簡易利潤法(適用於微型和小型公司的徵稅系統)營業額上限的公司。
對他來說,經濟部關於利潤和股息稅因為屬於針對個人徵收的稅種而不能加入企業所得稅的論點是沒有意義的。“當利潤被徵稅時,實際上被徵稅的是投資者。不管他是通過企業還是以個人名義繳納,其結果是一樣的。”
政府在重新計算稅率
7月1日,經濟部長保羅·蓋德斯(Paulo Guedes)說,政府正在重新計算所得稅改革中的擬議費率。他還表示,企業所得稅的削減幅度可能會高於政府文本中的建議,達到10%。
經濟部在給UOL新聞的一份聲明中說,改革的設計準則是不增加稅收負擔,不影響政府達到設定的目標。聲明中還說,不可能在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徵收紅利稅之間建立相對應的關係,因為“是針對企業和個人兩種不同物件徵收的不同稅種”。
百餘家工商實體聯名致函眾議長,批評所得稅改革方案
120家工商業實體聯名致函巴西眾議長利拉(Arthur Lira),對政府提交的所得稅改革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批評意見,希望對此議題進行進一步深入討論,並要求成立專門委員會來分析相關議案。
簽署該函的行業協會包括巴西機械設備工業協會(Abimaq)、巴西紡織服裝業協會(Abit)、巴西上市公司協會(Abrasca)、巴西廣播電視協會(Abert)和全國報業協會(ANJ)等。
在這封信發出的前一天,有消息稱經濟部長蓋德斯(Paulo Guedes)會依靠工商界的支持,向國會施加壓力,要求減少補貼,並批准稅制改革,以針對私營部門進行更大幅度的減稅。
聯名信開篇強調了相關實體在巴西所代表的巨大經濟實力,這些機構認為蓋德斯部長建議的方案會降低對資本的吸引力,削弱生產性投資,阻礙經濟增長。信中表示:“以改進稅收制度的名義,推動一項會進一步加重經濟活動投資方負擔的改革,以不平衡的方式打擊自由職業者積極性,擾亂商業結構,嚇跑金融資本,這是不可接受的!”
企業認為,對於那些按實際利潤繳稅的公司,政府的改革措施會把目前企業所得稅和淨利潤社會贊助費(CSLL)總共34%的稅率,提高到43.2%。在測算中,加入了政府建議案中提出的,針對個人紅利分配收入執行20%的稅率。
這些機構還反對取消“股本利息”這種向股東分配收益的形式,這種形式可進行稅收減免。聯名信還批評了對投資徵稅規則的改變,同時指出,如果確定對使用推算利潤法進行限制的話,將會進一步加重企業的行政管理成本,推算利潤法是一種簡化的公司徵稅方法。
函中還就一些與企業稅不直接相關的內容,提出了反對意見。例如,對個人使用自動折扣簡化稅務申報進行限制。改革建議案中規定,使用這一機制的納稅人,年收入不得超過4萬黑奧。這一限制條件獲批的話,會使680萬納稅人失去使用該報稅方式的權利,從而對其收入造成衝擊。聯名信強調,“擬議的所得稅改革原本旨在緩解工薪階層的壓力,實際上卻威脅到了他們的就業,威脅到新崗位的產生,而且會增加這些人所消費商品和服務的成本。最後,所有人都要承受負面結果。”
所得稅改革提案調整,考慮降低企業所得稅
在徵詢了各方的意見後,巴西眾議院的所得稅改革議案報告人正在對文案進行最後的調整。
企業和專家提出的批評之一,是企業所得稅稅率兩年降低5個百分點的下調幅度過低。目前,政府正與報告人塞爾索·薩比諾(Celso Sabino)眾議員進行評估,考慮將該稅的稅率從目前的25%削減一半。在滿足政府經濟團隊所提條件的前提下,預計該稅率的下調應該會在兩年內實現,其中2022年將集中削減10個百分點,剩餘的2.5個百分點在2023年完成。
此外,提案的另一個爭議焦點是建議恢復對股息紅利進行徵稅,稅率設定為20%。自1995年以來,巴西一直免征股息紅利的所得稅,不過,這一稅種的恢復得到了眾議長利拉(ArthurLira)的支持。迫於市場的壓力,提案調整時應該會撤銷關於在同一控股公司的子公司之間分配利潤徵收股息稅的規定。另外,報告人應該會撤回對房地產投資基金收益徵稅15%的建議,繼續維持此類基金收益免稅的待遇。提案建議限制企業使用推算利潤法,即簡化的徵稅方法,這一點也備受市場抱怨,政府可能對此進行重新評估。
減少稅負
眾議長曾表示,所得稅改革的75%涉及聯邦稅務局相關決議,所有這些都應該剔除,例如涉及公司重組,企業收購的記帳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異,間接資本收益,對雇員和高管的股權激勵,以及其他相關主題等。
負責此項議案的報告人薩比諾表示,在各部門之間重新分配稅收後,將為生產性資本和勞動者收入的稅收減輕500億黑奧的負擔。報告人稱:“我們正在進行最後的測算,最終文本應該將稅負減少200億黑奧左右。”眾議長在社交媒體上發帖稱:“眾議院將對所得稅進行結構性改革,這會在未來幾年大幅促進創造就業和收入。我們將實現公平稅收和稅收制度簡化。”
徵稅收益
7月12日,在向國會提交稅制改革方案兩周後,巴西聯邦稅務局發佈了對減稅措施影響的詳細預測。稅務局估計,由於改變所得稅徵收的方式,並重新設立紅利稅,2022年將會有24.7億黑奧的稅收收益;2023年,預計稅收收入將增加16億黑奧;2024年,則會增加21億黑奧。在發佈改革措施草案時,稅務局曾預測,三年內實現18,2億黑奧的稅收影響,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差異是由稅基計算的變化而造成的。
恢復對分紅徵稅,簡易稅制的公司不在範圍內
經濟部部長蓋德斯在7月28日表示,在簡易計稅法(Simples Nacional)制度下的公司不在徵收股息紅利稅的範圍內。他重申,政府決心在明年降低企業10個百分點的所得稅,但在同時,要恢復徵收股息紅利稅。
簡易計稅法(SIMPLES NACIONAL)
簡易計稅法(SIMPLES NACIONAL)於2007年推出,旨在通過差異化的稅收制度,讓小企業的運營更加輕鬆。簡易計稅法的計算不僅僅包括了企業所得稅,也涵蓋了其他各種聯邦稅、州稅和市稅。簡易計稅法與推算利潤法相同,是按照企業的收入計算應繳稅金。簡易計稅法的限制比推算利潤法更多,企業的收入不能超過480萬黑奧,有外國股東的企業同樣不能使用,受到限制的行業也非常之多。
在巴西,企業所得稅主要有三種計稅方法:
實際利潤法(Lucro Real):以企業的會計利潤為基礎,扣除免稅的收入,加上不可抵扣所得稅的費用,以此計算出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推算利潤法(Lucro Presumido):以企業的銷售額為基礎,計算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銷售商品時,應納稅所得額為企業商品銷售總收入的8%。如果是提供服務,則應納稅所得額為服務收入的32%。推算利潤法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例如年收入超過7200萬黑奧的企業,金融機構等不能使用推算利潤法。簡易計稅法(SIMPLES NACIONAL)。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