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阿富汗公民發放人道主義簽證時要求“超標”?巴西外交部引相關機構質疑
2021/09/30

巴西聯邦公設辯護辦公室(DPU)就“向阿富汗公民發放人道主義簽證時所提要求非法”一事對外交部提出質疑,認為外交部要求阿富汗人道主義簽證申請者提供新冠測試報告等檔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
巴西網站“G1”9月28日報導,巴西外長卡洛斯·弗蘭薩(Carlos França)及司法和公共安全部長安德松·托雷斯(Anderson Torres)9月3日簽署了第24號部際法令,檔只對申請人道主義簽證提出了4個要求,即提供有效的旅行證件、填好的簽證申請表格、入境巴西的交通工具證明以及由阿富汗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果不能出具,則要求提供在任意一個國家無犯罪記錄的聲明)。
巴西總統博索納羅在第76屆聯合國大會的發言中也提到了向阿富汗公民發放人道主義簽證的問題。“阿富汗的未來也讓我們深感憂慮。我們將為阿富汗的基督教徒、婦女、兒童和法官發放人道主義簽證。”總統說道。
然而,巴西駐外大使館提出的要求比法令中規定的更多,這將使那些試圖離開阿富汗的該國公民難以獲得巴西人道主義簽證。巴西駐德黑蘭(伊朗首都)大使館的網站9月22日發佈了一項公告,上面列出了一系列法令中未規定的要求。
公告中寫道:“需要注意的是,有意申請上述人道主義簽證的人必須證明他們將有能力前往巴西(包括旅行證件簽發、支付RT-PCR檢測費用和機票費用)並在那裡停留(住宿、飲食、抵達巴西後的交通、健康和牙科計畫、葡萄牙語課程、文憑認證相關費用等等)…因此,建議提前與向受最近政治危機影響的阿富汗公民提供幫助的巴西機構聯繫。”
巴西駐安卡拉(土耳其首都)大使館發送的電子郵件以及巴西駐伊斯蘭馬巴德(巴基斯坦)大使館的網站上也有類似文字,不過後者已被刪除。而巴西某非政府組織曾收到電子郵件,被要求提供承諾書,承諾負擔阿富汗難民前往巴西以及在巴西境內停留的相關費用。
為此,DPU向外交部發送請願書,附上以上資訊,並請外交部提供所列舉事實的相關資訊以及部際法令中未規定要求的相關資訊。此外,DPU還詢問外交部是否對大使館發出了阿富汗公民人道主義簽證發放要求的相關指示。
根據DPU的說法,截至目前,外交部未對請願書作出回應。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