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國民大會通過並批准《視聽表演北京條約》

巴拿馬國民大會通過並批准《視聽表演北京條約》
2021/10/07


巴拿馬國民大會近日正式通過並批准了《視聽表演北京條約》,該條約旨在保護電影等作品表演者擁有的諸如形象、動作、聲音等方面的權利。

巴拿馬《星報》10月4日報導,巴拿馬國民大會近日在第三次辯論中通過並批准了《視聽表演北京條約》。據悉,《視聽表演北京條約》是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管理的一項國際版權條約,旨在保護電影等作品表演者對其錄製或未錄製的表演所享有的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由於該條約是各方在2012年6月在北京舉辦的“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上簽署的,因而該條約被命名為《視聽表演北京條約》。

根據該條約的規定,表演者依法享有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在表演作品時的形象、動作、聲音等方面的權利,而詞曲作者和歌手等聲音表演者享有複製、發行等權利,電影演員等視聽作品的表演者也將同樣享有。

雖然加入了該條約,但巴拿馬不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或修改現行法律,因為在2012年10月10日巴拿馬頒佈的第64號法律“版權及相關權利”章節中,已經包含了保護音像作品智慧財產權及音像表演者權利的內容。

巴拿馬外交部長埃裡卡·莫伊內斯(Erika Mouynes)表示,加入該條約將有助於推動巴拿馬視聽和表演行業的發展,並將改善巴拿馬視聽表演者的經濟和社會狀況,同時該條約也能夠加強對巴拿馬文化的保護。

編輯 / 羅志光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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