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眾院第二輪投票通過修改《行政過失法》法案

巴西眾院第二輪投票通過修改《行政過失法》法案
2021/10/07


巴西眾院於5日第二輪投票通過有關鬆綁《行政過失法》和限制處罰政客的法案,其中有關只有在被證明有意違規的情況下,公務員才能被處罰的條款備受關注。

今年六月,眾院第一輪投票已經通過了該法案,但參院于上周對法案進行了修改。因此眾議廳不得不舉行第二輪投票,以253票對162票否決參院加入的有關行政官員和立法議員雇用親屬的意圖被證明後才能被處罰的修改案,恢復原始版本的法案。

該法案的眾院意見報告人紮拉提尼(Carlos Zarattini,工黨)認為,修改案不清楚,眾院通過的版本能更好地維護公共利益,消除模棱兩可的解釋。修改案要求證明裙帶關係的具體意圖,事實上,當某官員任命一位親屬,他當然知道該人的背景,根本無需證明意圖。不過,“巴西透明”行政主管高迪諾(Manoel Galdino)認為,眾院通過的法案留下漏洞,給豁免政府一級部門的官員搞裙帶關係留下藉口。比如,某市長可以任命自己的親兄弟和老婆為局長。他希望司法機關能夠儘快對法案做出解釋。

大量反政府和親政府議員都支持修改《行政過失法》法案,他們聲稱有必要修改現行的法律,因為有關允許處罰拖延提交財政帳本的條款不合理。支持法案的政府于眾院領袖巴羅斯(Ricardo Barros,進步人黨)表示,擁有財產、家庭和名譽的人士現在都不願意參政。這位涉嫌行政過失而被起訴的前衛生部長巴羅斯強調,只證明意圖有助於更多的官員專心致志的工作。民社黨眾院領袖卡斯楚(Rodrigo Castro)和民運党眾院領袖布里昂斯(Isnaldo Bulhoes)也持類似的觀點。

檢察官,法官和法學專家們卻持相反的觀點,他們認為法案削弱反腐力度,而且留下有罪不罰的漏洞。前聯邦總律師法比奧(Fabio Osorio)聲稱是“巴西歷史中現在時刻的不可接受的倒退”,今後公務員“以權謀私”和“插隊”打疫苗的違規行為將被豁免。

法案中另一個有利於政客的內容是公務員在案審過程中更換公職,即使被證明違規,也不會被罷黜現在所擔任的公職。比如某眾議員不會因為在擔任市長時違規而被剝奪眾議員的職位。該條款將有利於眾議長里拉(Arthur Lira,進步人党),里拉曾因行政違規被阿拉果亞斯州司法機關判處,他還背負帕拉納州聯邦司法法院負責審理的其他訴訟。

除了有利公共管理人員,法案還限制處罰違規合併和融資企業和企業家。上周參加在參院舉行的公共聽證會,高等司法法院法官本傑明(Herman Benjamin)表示,制定保護行政官員的法規,不能成為包庇製造腐敗根源的企業家們的工具。《行政過失法》於1992年在彈劾前總統葛落(Collor de Mello)期間出臺。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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