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深化燃煤發電市場化改革 擴大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
2021/10/12

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今(12)日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電力現貨價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通知提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現行燃煤發電基準價繼續作為新能源發電等價格形成的掛鉤基準。
通知提出,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預,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制定並不斷完善市場交易規則,對電力使用者和發電企業進入電力市場不得設置不合理門檻,不得組織展開電力專場交易,對市場交易電價在規定範圍內的合理浮動不得進行干預,保障市場交易公平、公正、公開。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指導,對地方不合理行政干預行為,透過約談、通報等方式及時督促整改。
編輯 / 李斌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