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國會希望設立更多的二審法院
2021/10/15

參院於9月通過在貝洛奧里藏特市設立第六地區聯邦地區法院(TRF-6)的法案,該法院只受理米納斯州的訴訟。法案引發來自亞馬孫、巴伊亞和帕拉那州的議員們的不安,因為過去幾年他們多次提出在他們州設立聯邦法院的願望一直沒能實現。
被擱置在議程中長達11年,國會於2013年6月6日通過73號憲法修改案,確定在貝洛奧裡藏特、庫里蒂巴、瑪瑙斯和薩爾瓦多市設立4個地區法院,從原來的5個法院中分割出來。然而,聯邦最高法院時任院長巴博薩(Joaquim Barbasa)在同一年暫停法案的效力。隨後,高等司法法院(STJ)在2019年起草在米納斯設立聯邦法院的普通法案草案,法院設置2百個專員職位,並調派州司法法院(一審法院)部分職員。
自由党眾議員拉莫斯(Marcelo Ramosi,現任眾院副主席)認為,在瑪瑙斯設立二審法院比貝洛奧裡藏特更有必要,因為瑪瑙斯地區覆蓋大面積的森林,而且每年有大量訴訟。而力量党參議員弗拉維奧(Flavio Arnes)則認為,在貝洛奧裡藏特設立二審法院將有助於今後在庫里蒂巴市設立二審法院提供經驗。他還提到,來自帕拉那州的參議員和眾議員在過去六年一直努力爭取在巴拉那、聖卡塔利娜和南馬托格羅索州設立二審法院,設立二審法院有助於分擔一審法院的壓力。當下只有四個州和聯邦行政區設立的二審法院,這對於落實民眾獲得司法救助的憲法保障是非常困難的。
起草設立TRF-6法案的意見報告的民主社會黨參議員安娜斯塔西亞(Antonito Anastasia)認為,法案有助於推動在其他州設立二審法院,而且在貝洛奧裡藏特設立二審法院得到全體參議員們的認同。
安阿斯納西亞指出,米納斯州的訴訟占TRF-1總量的35%,設立TRF-6不會額外增加開支,而且TRF-1今後只專注于亞馬孫和巴伊亞州的訴訟,兩個州擠壓的訴訟有望被儘快審議。據悉,設立TRF-6草案是由時任高等司法法院院長諾倫納(Otavio Noronha)提交的。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