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5·22肇事逃逸5死8傷案 一審判死刑

大連5·22肇事逃逸5死8傷案 一審判死刑
2021/10/29

大連投資失敗5·22肇事逃逸5死8傷案,被告一審判死刑。

大陸央視新聞報導,男子劉東因投資失敗,今年5月間開著進口轎車,在遼寧省大連市街頭連續闖紅燈、追撞貨車又肇事逃逸,造成5死8傷慘劇,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29日一審宣判,被告劉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指出,今年5月22日11時40分許,被告劉東駕駛寶馬轎車沿大連市中山區五惠路由西向東行駛時,因無法接受投資失敗的現實,突然加速車輛,故意衝闖紅燈,衝撞多名正在五惠路勞動公園北門人行道斑馬線過馬路的行人,造成4名被害人當場死亡,一名被害人於當日搶救無效死亡,8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傷。

之後,劉東駕車繼續行駛至五惠路與解放路交叉處,追撞一輛廂式貨車,致該貨車損壞。隨後劉東棄車逃離案發現場。當日13時許,劉東到昆明街派出所,稱其駕車與他人車輛發生追撞,但不承認自己開車撞人的事實,在公安機關確定其為本案犯罪嫌疑人後,經審訊,其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據了解,5·22轎車撞人逃逸案件發生後,遼寧省委、省政府,大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張國清,省長劉寧做出批示,市委書記譚作鈞多次調度案件偵辦、善後救治等工作,市長陳紹旺坐鎮指揮,副市長駱東升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導偵辦、傷者救治、死者善後等工作。被告劉東到案後,經檢驗鑒定,排除他毒駕、酒駕嫌疑。

全案由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於9月16日提起公訴。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0月13日開庭審理。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劉東無視法律,故意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傷、他人財產遭受損失的嚴重後果,其行為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決稱,劉東因自身投資失敗,以極端方式發洩情緒,在城市中心區域公共道路上駕車加速行駛,故意衝闖紅燈,衝撞正在人行道過馬路的大量行人,造成多人死亡、受傷及他人財產損失,社會危害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為惡劣,故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訴訟請求,法院同時依法作出判決。

編輯 / 李斌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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