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首宗個人破產和解 豁免90多萬人幣債務

陸首宗個人破產和解 豁免90多萬人幣債務
2021/11/01

大陸3月《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實施以來,出現首宗個人破產和解。

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終結一起個人破產和解程式,一位76歲高齡債務人被依法豁免債務9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這是自今年3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實施以來,深圳首宗審結的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和解的個人破產案件。

回顧1999年債務人張某為公司經營性貸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負債,經法院多次進行房產拍賣等強制執行後,仍存在債務97萬379.73元未清償。今年6月7日,張某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個人破產和解申請。

據前瞻網引述深圳破產法庭審判長張睿表示,雖然張某基本喪失清償能力,還患有多種老年疾病,但在案件恢復執行後仍積極配合調查、申報財產、列席債權人會議、爭取債權人諒解支持。在綜合債務人情況後,張某在破產管理人協助下,與債權人初步協商達成和解方案,履行5.2萬元款項支付義務後,剩餘未清償債務予以免除。

編輯 / 李斌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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