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6結論草案 各國必須更努力降碳排
2021/11/10

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的第26屆 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6)將在本周五結束,正在擬定會議結論。英國提議各國在未來3天期間,提出在明年執行的更大削減溫室氣體排放目標。
星期三上午發布的草案要求各國「重新審視並加強 2030 年減碳目標,必要時與巴黎協定時期提出的2022年底溫度目標保持一致」。簡而言之,各國必須在明年制定更嚴格的氣候目標。
根據巴黎氣候協議,各國同意將全球升溫限制在工業革命之前的攝氏1.5度範圍內,因為科學家們警告,一但升溫超過攝氏1.5 度,造成的全球氣候異常:海平面上升、洪水、乾旱、野火和風暴將更為嚴重,其中一些影響可能變得不可逆轉。
該草案也敦促各國加快停止燃燒煤炭,以及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行業的補貼,直接針對最會產生二氧化碳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氣,這是目前最主要的能源,但也是氣候異常的主要原因。
雖然草案沒有確定淘汰化石燃料的日期,但是這意見牽涉的行業太廣,絕對會受到各大能源商的反對,因此有些專家認為,該意見雖然有道理,但可能無法以白紙黑字的形式列入「格拉斯哥協定」當中。
世界資源研究所 (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副總裁海倫‧芒特福德(Helen Mountford)表示:「明確提及煤炭、石油和天然氣必須停用是一大進步,真正的問題在於:能否被保留到協定文本當中。」
草案再次敦促有錢國家應該提出更多資金受氣候異常所苦的貧窮國家,幫助他們在生產經濟建設的升級,最好是以贈與的方式而非貸款,不要使窮國背負更多債務。
編輯 / 羅志光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