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共黨員幹部違規擁非上市公司股份 陸多地開展整治
2021/11/29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周日(28日)發文,警惕黨員幹部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文章指出,就風險來看,黨員幹部與他人合伙經營非上市公司,可能導致公權私用,通過公權力為合伙公司提供便利,進而達到為個人牟利的目的。
文章梳理中紀委網站審查調查欄目發現,今年以來,不少被查處的廳局級以上黨員幹部涉及「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從各地紀委監委查處的相關案例看,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黨員幹部,有的是與他人合伙經商辦企業,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利;有的「無償」或以顯著低於市場價格的方式收受股份,行利益輸送之實;有的把賄款當作本金,「投資」非上市公司股份,「以錢生錢」同時遮掩受賄所得;有的則更為隱蔽,在位辦事,退休獲利,把自己撇得「乾乾淨淨」。
文章又稱,黨員幹部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為權力提供了尋租空間,在破壞正常市場競爭秩序和營商環境的同時,也污染了當地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
中國傳媒大學法律系教授鄭寧指出,由他人代為持股行為及背後權錢交易難發現、難證實,是部分黨員幹部鋌而走險的重要原因。一些黨員幹部為規避監督,通常將個人所有的非上市公司股份,交由家人、親屬,甚至行賄方代持,從一般管道難以發現關聯。
針對此類問題,大陸多地已開展國家公職人員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靠前監督、精準監督,緊盯廉潔紀律,堵塞漏洞風險。
編輯 / 李斌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