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任不到百天 遠航董座被追稅判賠564萬
2021/11/30

曾任國軍戰鬥機飛行員30多年,獲頒逾20枚勳獎章的林寶漳,2008年被選任擔任遠東航空董事長,他擔任董座未滿100天,期間因遠航未將所得稅款繳納國庫害他遭國稅局追繳稅款,林男提告求償後,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令遠航須給付林男564萬5235元。可上訴。
林男說,他只是遠航公司名義上負責人,遠航公司未依法將系爭期間扣取之所得稅款繳納國庫,國稅局在2012年通知他補繳稅款及滯納金747萬多元,他陸續繳納完畢,遠航已先扣取員工所得稅款,卻未繳付國庫,致他以自己財產繳納稅金而受損害,須賠償他損失。
高院更一審認為,林男雖為扣繳義務人,但遠航財會人員本應於扣取後逕繳納國庫,但卻未繳付國庫,致林須以其自己財產代墊繳納而受有損害,而遠航受領該等扣繳稅款卻無保有該利益之權利,應依不當得利之規定,償還林男代墊繳納款項564萬多元。
編輯 / 宋子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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