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法官因拒絕關說遇害 被告執行死刑
2021/12/11

大陸湖南長沙中院微信公號11日通報,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已於10日對被告向慧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向慧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經查,遇害法官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龍山人, 2003 年8月參加法院工作,生前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三級高級法官。被告因一場勞動糾紛,不斷請求身為法官的老鄉和同學周春梅幫忙打招呼,遭到拒絕。2021年1月12日早上,在家裡的地下車庫,周春梅被扮演成保潔員、盯梢了5天的被告用刀刺死,年僅45歲。參加法院工作17年,剛正不阿、清正廉潔,面對人情干擾、金錢誘惑和暴力威脅,堅持立場不妥協,堅守原則不退縮,堅定信念不動搖,用生命捍衛了法治原則。今年2月22 日,追授周春梅「全國模範法官」、「全國三八紅旗手」等稱號。
編輯 / 李斌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