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巴西入境政策再次調整
2021/12/18

巴西聯邦政府於12月9日和10日分別發佈了第661號法令和第662號法令,這兩項法令取代了2021年11月27日發佈的第660號法令,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入境巴西的特殊要求和臨時限制措施做出如下調整:
乘飛機入境
已接種疫苗的旅客須提供:
1, 全劑次疫苗接種證明,接種疫苗需為世界衛生組織、巴西國家衛生監督局或疫苗接種國政府部門批准的疫苗,且在登機前至少14日完成最後一劑或唯一劑次接種;以及
2, 登機前72小時內RT-PCR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或登機前24小時內抗原檢測陰性報告。
未接種疫苗的旅客抵達巴西時,除提供檢測報告外,還須在巴西《旅客健康狀況聲明》(DSV)中填寫的最終目的地城市及位址進行為期5日的隔離。
隔離期滿後,還須進行一次RT-PCR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如結果呈陽性,旅客鬚根據巴西衛生部流行病學監測指南的相關規定繼續進行隔離。如結果呈陰性,旅客可在巴西全境正常通行。
乘飛機入境的巴西或外國旅客須進行隔離和提供全劑次疫苗接種證明的要求自2021年12月18日起生效執行。
陸路方式入境
所有以陸路方式入境巴西的旅客須攜帶全劑次疫苗接種證明、或入境前72小時內RT-PCR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或入境前24小時內抗原檢測陰性報告。
從國外返回的巴西公民或外國旅客入境巴西的標準是部際聯合制定的,始終以保障巴西人民安全健康為目標。入境巴西的臨時限制措施的相關決定是依據巴西衛生部、司法和公共安全部、基礎設施部、總統府民事辦公室和國家衛生監督局等部門意見做出的。
相關網址:
- 第662號法令
https://pesquisa.in.gov.br/imprensa/jsp/visualiza/index.jsp?jornal=601&pagina=1&data=10/12/2021&totalArquivos=1 - 《旅客健康狀況聲明》(DSV)
https://formulario.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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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