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大修婦女權益保障法「PUA、女德班」將成違法
2021/12/21

大陸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12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召開。會議首次審議《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這次修訂將首次對「歧視婦女」具體含義進行規定。同時還將豐富權益保障內容,包含針對近年屢禁不止的PUA(Pick-Up Artist)培訓、網售課程的與「女德班」等對精神控制殘害婦女行為作出禁止規定。
該次修法也用列舉方式,明確對婦女性騷擾的主要表現形式提出禁止,包含具性含義、性暗示的言語表達;不適當、不必要的肢體行為;展示或傳播具明顯性意味的圖像文字、資訊語音與影像等,同時暗示發展私密或性關係將獲某種利益等。
在性別歧視方面,根據《新京報》報導,此次修法也明確列舉主要情形方便識別和處罰。據修訂草案規定,用人單位在招錄(聘)過程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定男性或規定男性優先;除個人基本資訊外,不得進一步詢問或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與意願。
同時也禁止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限制婚姻、生育以及婚姻、生育狀況作為錄(聘)用條件,以及其他以性別為由拒絕錄(聘)用婦女或差別化提高對婦女錄(聘)用標準的行為。
編輯 / 李斌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