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網紅”警察秀機槍還帶貨 警局:整治!
2021/12/30

據報導,越來越多的巴西警察會將槍支、制服和徽章的照片以及使用槍支的視頻發佈到社交平臺上,以此展示自己的職業魅力。巴西專家表示,利用國家機構的形象謀取私利可能構成違規行為。
巴西《聖保羅頁報》12月27日報導,巴西出現了一些“網紅”警察和警監,他們出於自身利益使用國家機構派發的物品和徽章,可能構成違法和違規行為。
其中一位是伯南布哥州(Pernambuco)已經離職的民警加布里艾拉·奎羅斯(Gabriela Queiroz)。她在社交平臺Instagram上的粉絲超過23萬。儘管如今奎羅斯在巴伊亞地區選舉法院(TRE-BA)工作,她發佈的大部分動態中都提到了在警察局工作的情況。在射擊學校訓練時,她經常會和其他警察同伴一起錄製視頻,展示手槍和機槍等各種武器的射擊。此外,她的帳號還會放一些休閒、旅遊和餐廳的圖片以及自拍照。
伯南布哥州警察局和其他大多數巴西國家機構一樣,都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規範公務員在社交網路上的行為或對其公開分享的內容進行限制。該機構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正在制定一項法規,以規範警察使用機構徽章標誌的行為。
另一位來自米納吉拉斯州(Minas Gerais)警察局的警監娜塔莉亞·布埃諾(Nathália Bueno)擁有17.7萬粉絲,經常在社交平臺上鼓勵希望通過警察考試的人。那些不止想要言語激勵的粉絲還可以購買布埃諾出售的考試指導課程。米納吉拉斯州警局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警局已經於2020年5月在內部公佈了在社交網路發佈動態的規範,違反該規範將受到紀律處分。
此外,來自阿拉戈斯州(Alagoas)的警察阿德麗爾·維艾拉(Adrielle Vieira)除了在她的社交平臺帳號上發佈武器的照片,還會宣傳自己的品牌。這是一家銷售女性產品的線上商店,商品中還包括帶有手銬吊墜的項鍊。目前她的帳號擁有14萬粉絲。據悉,警察局章程第88條規定禁止警局人員利用其職務謀取私利,損害警察職能的尊嚴。阿拉戈斯警局聲稱已經對這位員警及其上司展開行政調查。
聖保羅州(São Paulo)州立法院法官、法學教授因斯珀·大衛(Insper David)提出,儘管在行政層面,民警的管轄權歸各州所有,但在刑事層面,公務員的不當行為將依據法律受到處罰。法官宣稱,公務員利用公職謀取利益,包括在任何性質的個人行為中使用州政府派發的物品,均構成失職行為。
大衛還表示,這些“網紅”在行政許可權之外使用警察物品,暴露了警局機密,如果出現這樣的行為,公共部和地方法官必須採取必要措施。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