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廣電總局:主播主持人要淨化朋友圈
2022/01/27

中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26日在官網發布與中宣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播音員主持人職業行為和社會活動管理的意見》,要求各級宣傳部門、廣電行政部門、播出機構要教育引導播音員(主播)、主持人,自覺抵制名利誘惑和低俗媚俗,淨化「交際圈」、「朋友圈」規範言行,不得在公開場合發表不當言論舉止、以身分謀取不當利益等。
該《意見》明確要求,各播出機構要對播音員、主持人參加社會活動制定制度與管理原則,當參與廣告代言、商業推廣、網路帶貨等商業活動,須經機構批准,尤其新聞節目的播音員與主持人,參加此類活動要從嚴把關。
否則對因參加各類活動,因自身言行不當造成負面社會影響的播音員與主持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此外,《意見》中指出要規範播音員主持人言行,明確要求播音員與主持人不得參加有損媒體與自身形象的組織活動;不得利用職業身份、個人知名度謀取不當利益;不得在公開場合發表不當言論、做出不當舉止等。
另外《意見》也要求各機構把播音員、主持人作為加強網路傳播、佔領網路空間的重要力量,努力把線下影響力延伸到線上,提升主流媒體在網路影響力、公信力。
而對播音員、主持人通過網路平台進行直播、文字聲音影片資訊發布等行為,也要規範與發展並重,據職務行為資訊、私人資訊等不同性質分別提出管理要求,做網路空間正能量的傳播者。
該《意見》也強調,要嚴格執行播音員主持人持證與執業註冊制度,不得使用無執業資格與未按規定註冊的人員;不得給有醜聞劣跡、違法失德等問題的人員提供出鏡發聲管道,同時新聞評論類等常設節目,也不得透過嘉賓行使掌握話語權、引導節目進程、串聯節目等主持人職能。
編輯 / 李斌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