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消金巨頭招聯消費金融誇大宣傳8項違規 被罰1262萬

陸消金巨頭招聯消費金融誇大宣傳8項違規 被罰1262萬
2022/02/08

大陸消金巨頭招聯消費金融誇大誤導宣傳8項違規,被罰1262萬:已按要求完成全部整改。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8日公佈罰單,由中國聯通和招商銀行合作旗下唯一持牌、中國最大消費金融公司之一的「招聯金融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因為行銷宣傳存在誇大、誤導;收取平台服務費質價不符;產品定價管理不審慎;對合作商戶風險管理不到位;未報告聯合貸款表外風險敞口;催收行為不當;消費者權益保護審計工作不規範;以及消費投訴管理工作不到位等8項違法違規事實,被處罰款29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台幣1262萬元)。

《北京商報》8日報導,對此處罰,招聯消費金融回應稱,相關事項源於2020年10月銀保監會發布的消保檢查通報。公司高度重視監管意見,認真反思,在現場檢查過程中即立查立改,制定整改計畫和具體措施,並持續加強整改力度,建立消保工作長效機制。已按監管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招聯消費金融稱:「此次監管檢查指出的相關問題,反映出我司在初創期的發展過程中存在需要規範和提高的方面。我司將深刻汲取處罰教訓,嚴格執行監管規定,完善體制機制建設,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公司經營發展的各個環節,進一步提升消保合規管理水準,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優質的消費金融服務。」

大陸央視新聞8日報導,去年10月,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曾經發布通報,招聯消費金融公司行銷宣傳存在誇大、誤導情況。在相關宣傳頁面、行銷話術中,未明確說明展示利率為日利率、月利率還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門檻申請」 「全民都可借」 「隨借隨還」 「想還款可以提前還款」等宣傳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此外,還存在未向客戶提供實質性服務而不當收取費用、對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違反了大陸《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權益。

編輯 / 李斌

【巴西華人資訊網】

image_print列印文章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