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女性獲選舉權90周年 紀念先驅

巴西女性獲選舉權90周年 紀念先驅
2022/02/25


據報導,2月24日是巴西慶祝女性獲得選舉權紀念日。在90年前(1932年)的這一天,巴西的女權運動先驅者們獲得了這項成就。

綜合巴西《聖保羅頁報》、巴西國家通訊社報導,巴西女性早在20世紀初就要求獲得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是她們在女權運動中提出的。直到1932年2月,女性也有投票權的規定首次納入巴西國家法律,這項政治權利開始擴大到女性群體。在兩年後的1934年,巴西《憲法》中規定了女性擁有投票選舉權。

這項權利的實現進程還受到了多名先驅者的推動。例如教授塞麗娜•吉馬良斯•維亞納(Celina Guimarães Viana),她通過申請形式在1927年獲得投票權,並成為巴西第一位女性選民。還有一個值得記住的名字是萊奧琳達•德•菲格雷多•達爾特羅(Leolinda de Figueiredo Daltro),她是女性共和黨(Partido Republicano Feminino)的創建人之一,該政黨成立於1910年。

此外,聖保羅州(São Paulo)動物學家伯莎•盧茨(Bertha Lutz)於1922年與其他人聯合創立了巴西女性進步聯合會,並被認為是巴西歷史上女性爭取政治權利過程中最偉大的領導者之一。

女權運動者的行動不僅對巴西第一共和國時期(1889至1930年)女性投票權的規範化具有重要意義,還對前總統熱圖利奧•瓦加斯(Getúlio Vargas,1930年至1934年任臨時總統)所頒佈《選舉法》的最終文本施加壓力,迫使其不對女性施加特定限制。

根據1931年8月公佈的新選舉法草案,只有自己有收入的喪偶和單身女性才有投票權。而已婚女性應徵得丈夫同意後才可投票,即使自己有收入的已婚女性也需如此。

儘管1932年的新法規取消了特定限制,但對男性和女性的規則仍有差異。與男性不同,女性登記選民不是強制性的。在1934年《憲法》中,強制性登記規則僅適用于擔任公務員崗位的女性。直到1946年,男女均強制性登記選民身份。

如今,巴西女性在立法機構中所占空間依然很小。例如,參議院中只有12個席位由女性參議員佔據,在所有席位(81個)中所占比例僅為14.8%。而在眾議院,全部513名議員中僅有77人為女性。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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