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高院決定保留國會確定49億黑奧競選經費
2022/03/07

3日,巴西聯邦最高法院(STF)以9票對2票,決定保留國會確定的49億黑奧競選經費。
多數大法官們認為,國會在去年十二月確定的“巨額競選經費”不違憲,新黨向高院提交的訴訟中要求在今年競選中暫停使用巨額競選經費所提出的理由不成立。新黨聲稱在審議《2022年預算標準法(LDO)》法案過程中出現“不良動機”。高院做出判決後,新黨表示遺憾,評價巨額競選經費將給掌握特權的政客進一步篡權的機會,並給民主造成嚴重傷害。主審大法官門東薩(Andre Mendonca)和大法官萊萬多斯基(Ricardo Lewandowski)建議按照《2022年年度預算法(LOA)》來確定經費金額。贊成維持49億雷亞爾的大法官分別包括瑪姬斯(Kassio Marques)、莫拉斯(Alexandre Moraes)、富克斯(Luiz Fux)、法欽(Edson Fachin)、圖福利(Dias Toffoli)、露西婭(Carmen Lucia)、門德斯(Gilmar Mendes),大法官巴羅梭(Luis Barroso)和羅莎(Rosa Weber)認同門東薩提出的考慮“不良動機”的意見,但不認同49億的金額違憲。
門東薩在第一個庭審會上聲稱49億不合理,他建議按照2021年的全國特別宏觀消費者價格指數(IPCA-E)計算2022年的競選經費,保持2020年的21億的水準。根據央行的計算,門東薩建議的金額應為23億,比聯邦政府在去年起草預算案期間向國會提出的方案多2億。門東薩指出2022年競選經費高於2020年的將近200%,不僅破壞候選人公平競爭的原則,還將影響競選的正常運行。他強調,為了保證公費贊助競選符合平等和自由的原則,經費必須根據客觀和非個人的標準來分配,不能讓這種模式淪為國家實體的依賴。
多數大法官認為,高院不具備修改國會所確定的競選經費的權利。瑪姬斯第一個反對門東薩的意見,他不認為49億超出LDO的規定,不會對眾議員競選造成任何影響。他認為,公款贊助競選有助於實現多元化政治辯論,允許各利益方通過政黨推薦自己的候選人。高院院長富克斯認同瑪姬斯的部分觀點,但他批評國會確定競選經費的做法,認為高院沒有對競選經費的決定權。富克斯將該案視為某些黨派向高院上訴試圖推翻國會決定的又一個“政治司法化”的典型案例。眾議長里拉(Arthur Lira,進步黨)認為,新黨提交訴訟的目的是試圖將“政治定罪”,在庭審前里拉向高院提出對新黨的抗議。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