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規範核酸檢測 不得擅自或委託第三方上門採樣
2022/06/11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上海市醫療保障局、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公安局5個部門10日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行為的通知》指出,明確醫療機構包括第三方醫學檢驗實驗室應按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核准的執業地點開展醫療服務,不得擅自或委託第三方機構上門開展核酸採樣服務。
此外,也規範醫療機構在進行核酸檢測時,應按照全市統一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專案和價格標準收費,不得收取「加急費」、「上門費」等另外費用。醫療機構應當規範自身收費行為,主動公開標示服務收費標準等資訊,嚴格按照規定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保障群眾知情權。
編輯 / 李斌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