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多一份保障 壽豐為1.7萬鄉民納團保
2022/09/27

花蓮縣繼新城鄉、豐濱鄉及光復鄉替鄉民投保團體傷害險後,壽豐鄉也宣布跟進,運用108萬元預算經費,替全鄉逾1.7萬名民眾納保,每人最高可理賠15萬元。鄉公所表示,若成效不錯未來將持續辦理,增加鄉親生活保障。
壽豐鄉目前人口數約1萬7000多人,由於鄉境東臨太平洋,又有中央山脈、海岸山脈環伺四周,不少鄉民仰賴捕魚、打獵及務農等風險不小的工作維生,鄉長劉耀宗表示,時常接獲鄉親因意外離世或受傷重殘的消息,面對突發意外衍生的醫療費用、身體失能或死亡,都會讓民眾生活陷入困難。
劉耀宗說,鄉內人口高齡、少子化且貧富差距懸殊,一旦鄉親發生意外事故,都會造成家中不小的經濟負擔,因此前鄉長曾淑懿任內就有考慮替鄉民投保團體意外險的想法,而在他上任後,則交辦公所民政課規畫、研議。
他坦言,公所經費拮据,因此在不壓縮、排擠到其他預算下,以108萬元替全體鄉民納保,獲鄉代會支持後,9月13日已與保險公司簽約,保單當天生效,保險期間到今年12月31日止。
壽豐鄉公所說,凡設籍壽豐鄉的民眾都是投保對象,無需支付保險金,鄉親在保險期間內,如發生意外死亡、意外導致失能,均給付15萬元;若因意外傷害事故,包含天然災害導致身體受傷,於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起180天內,死亡、失能或連續昏迷6個月以上者,可依保險契約給付身故或失能保險金。除民政課有專人辦理,各村辦公處也可受理遭遇意外的鄉親提出保險申請。
鄉公所強調,若此次開辦保險的成效不錯,未來將持續辦理,替鄉民生活增添一份保障。
此外,全縣目前還有新城鄉、豐濱鄉及光復鄉公所替全鄉民投保團體傷害險,其中,最高理賠金額為豐濱鄉的30萬元。
編輯 / 邱玉芳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