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最高法院本月恢復對無正當情節解雇員工的審理

巴西最高法院本月恢復對無正當情節解雇員工的審理
2023/05/05

巴西聯邦最高法院(STF)將於5月19日恢復審理討論雇主無故解雇員工可能性的案件。此案已審理了有25年。

目前討論主題是巴西前總統卡多佐 (Fernando Henrique Cardoso,1995-2002) 在任期間提出的與國際勞工組織 (ILO)的第 158 號公約相衝突法案的有效性。

該法案指出,雇主只有在擁有“正當情節”的情況下才能解雇其員工——據該主題的專業律師稱,這與“正當理由”不同。

國際勞工組織 (ILO)的第 158 號公約指出,若終止雇傭關係需要擁有“正當的理由”,應該與雇員的工作能力或行為有關,或需要與公司、機構或服務的運作有關。

該公約補充說,如果解雇理由與行為或表現有關,則必須首先讓員工有機會為自己辯護。

該條約於1982年由多個國家簽署,十年後由巴西國民議會批准。1996年,卡多佐通過第1.855號法令批准了該條約。 然而幾個月後,他又通過第2.100號法令取消了1.855號。

巴西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正在分析這位巴西前總統是否可以在沒有事先通知議會的情況下撤銷一項國際條約。

討論的要點之一是立法機構擁有“明確解決對國家遺產造成負擔或承擔繁重承諾的條約、協定或國際行為”的許可權。

目前已有八位大法官進行了投票,一共有三種結論,不過,據專家指出,此案件在總論上已經有了多數。

第一組,有三位大法官承認巴西退出公約法令的有效性:托弗利(Dias Toffoli)、約賓(Nelson Jobim已退休)以及特奧裡-紮瓦斯基(Teori Zavascki 2017年在飛機失事中喪生)。

第二組彙集了巴爾博薩(Joaquim Barbosa已退休)、萊萬多夫斯基(Ricardo Lewandowski,已退休)以及現任最高法院院長韋伯(Rosa Weber)。他們投票表示該法令的違憲性,並認為有必要提前向國會上交申請。

第三組是以退休的科雷亞大法官(Maurício Corrêa)以及布裡托法官(Carlos Ayres Britto),他們投票贊成部分訴訟。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image_print列印文章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