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20多年拉鋸,巴西高院繼續允許雇主無理由辭退員工

經20多年拉鋸,巴西高院繼續允許雇主無理由辭退員工
2023/05/30

巴西聯邦最高法院通過投票判決,決定巴西前總統卡多佐(Fernando Henrique Cardoso)在未經過國會批准的情況下頒佈的,批准巴西政府免除國際勞工組織(ILO)第158號公約的法令為有效。該投票結果為6票支持與5票反對,以一票優勢通過。

國際勞工組織第158號公約規定,雇主有義務在辭退員工時闡明辭退理由。卡多佐法令的通過,給予了巴西公司無故辭退員工的權利。該法令自那時起開始一直有效。

卡多佐法令於1996年12月頒發。在1997年2月,巴西國家農業工人聯合會(Contag)就這一法令向巴西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訴。

該聯合會指出,未經巴西國會批准,總統是不可以做出將國際勞工公約條款無效化的決定的。根據巴西憲法,將任何國際公約條款納入巴西法律的這一過程,都需要巴西行政機構(總統)與立法機構(國會)的共同參與。

該案在巴西聯邦最高法院裡被討論了20多年,直到上週五(29日)大法官們才通過線上會議對此案進行了投票,並達成了最終判決。

大法官們的決定是:若巴西政府希望無效化任何通過國會批准的國際條約,都將需要通過國會的批准。這項規則將立即生效,但不適用於在此之前所頒發的法令。換句話說,由於卡多佐法令是在1996年頒發的,所以即使在當時沒有獲得國會批准,也是有效的。

不過,允許雇主無正當理由解雇不代表可以侵犯員工權利,無理由解雇的前提仍然是員工獲得法律規定的遣散費。因此,最高法院的決定不會改變員工的權利,現行法律不會有變化,員工將繼續收到遣散補償。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image_print列印文章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