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高院判決:銀行可繞過司法程式收回房產

聯邦最高法院於本週四確認了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未經法院裁決的情況下接管和收回正在進行貸款融資中的違約房產的可能性,因為第9514/97號法律執行信託轉讓和擔保條款的程式是符合憲法的。大多數部長都跟隨了聯邦最高法院的部長路易士·福克斯的投票,其中八票贊成,兩票反對,與此同時,此位部長還表示,法外執行收回並不代表司法控制權的取消,因為債務人如果發現任何違規行為,可以訴諸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不受到侵犯。

在本次的判決中,聯邦最高法院商議討論了1997年的一項法律,該法律創建了房地產信託轉讓,允許將債務人購買的房地產用於融資抵押。在信託轉讓中,債務人購買的房產仍保留在金融機構的名下,直到償還完房產融資債務。在房產融資貸款償還結束前,房產購買人擁有房產的使用權,而融資貸款結束後,雙方需要辦理將房產重新登記在購買人名下。在整個房產貸款融資合同履行期間,如果買方未能及時償還購房貸款,即構成違約問題,根據規定,銀行可以在庭外收回房產,即通過公證處進行,無需司法干預。

本案判決還涉及房地產金融體系合同,而關於住房金融體系制度,最高法院已於2021年裁定”法外取消抵押品贖回權程式符合憲法,因為其符合1988年《聯邦憲法》”。此外,第三區聯邦地區法院也裁定這種授權並不違反憲法規定。

福克斯部長在判決書中指出,由於合同是雙方同意的,因此債權人方面的程式並非隨意或單方面的。他在投票時說,該條例降低了獲得財產擔保的成本和不確定性,且促成了巴西房地產市場的一場革命。他還表示,2007年至2017年間,房地產信貸額度從占國內生產總值的2%增長到10%,對房地產需求的增長促進了建築業的發展,並為巴西創造了100多萬個就業崗位。據他介紹,在2017年期間,已有超過94%的購房貸款合同開始使用“信託轉讓”手段。

早在2018年,當該問題在巴西社會上引起反響時,福克斯就認為最高法院有必要在該問題上表明立場,以保證房地產承包商的法律安全以及國家房地產市場的穩定健康,這一切都會影響政府鼓勵住房的政策。他當時表示,房地產金融系統簽署的合同是在全國範圍內批量產生的,所收取的利率,包括社會住房獎勵計畫中的利率,是 “完全根據違約所產生的風險以及在這種情況下收回房產的預計時間 “來確定的。

但是,其中兩張反對票來自兩位部長埃德森·法欽和卡門·盧西亞。法欽表示,該舉措賦予債權人特殊權力,不成比例地限制了基本住房權的保護範圍。他們投反對票的依據是聖保羅一名債務人對聯邦儲蓄銀行提出的上訴。債務人在上訴中指出,允許債權人在沒有司法部門參與的情況下收回資產違反了法律程式,這種情況必須通過民主法治予以否定。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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