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眾議院於近日批准通過了2023年的第3.780號法律草案,該法案加強了對《巴西刑法典》中規定的盜竊罪和搶劫罪的判決處罰力度。該法案以269票贊成、87票反對、1票棄權獲得通過,現已提交巴西參議院審議。巴西眾議員卡塔吉裡Kim Kataguiri是該草案的主要草擬人,該草案的報告員、巴西眾議員阿爾弗雷多-加斯帕爾(Alfredo Gaspar)發表了贊成批准該法案草案的意見,並作了相應的文本內容修改。
在對該草案文本作出修改之前,該草案草擬人卡塔吉裡建議將盜竊罪犯的服刑期從4年提高到8年監禁,對於搶劫罪,刑期將從8年增至20年。但是,該草案報告員建議在確定刑罰實施力度時要有更強的靈活性,並採取適當量刑的方式。他解釋說,根據案件的犯罪事實以及量刑情節的不同情形,依法確定量刑情節的適用及其調節比例,即司法機關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斟酌用刑。
另外,報告員加斯帕爾在報告中寫道:“立法者在制定抽象的刑罰時,必須核實和權衡犯罪事實的嚴重性與對犯罪者實施的刑罰之間的關係,以相稱和平衡的方式制定刑罰力度。”該眾議院報告員還表示,他認為將犯罪情節輕微的普通盜竊罪(無加重處罰因素)的刑期定為2至6年以及普通搶劫罪的刑期定為6至10年 “更為合適”。
根據現行法律,普通盜竊罪和搶劫罪的刑期分別為1至4年和4至10年。該草案還規定,對搶劫後還實施殺人行為的罪犯處以24至30年監禁,另外,在搶劫過程中對受害者身體造成嚴重傷害的罪犯處以16至24年監禁。
草案還建議對銷贓罪(Receptação)行為處以更嚴厲的刑罰,包括涉及盜竊家中寵物及家畜、個人行動電話和公共服務設備的案件,例如針對電力和基本衛生領域設施的盜竊。
其中盜竊家中寵物及農場內的家畜,判處4至10年監禁;盜竊電子或電腦設備,如移動手機電話,判處4至10年監禁;搶劫公共設施設備或裝置以及個人電子設備,處以6至10年監禁;對搶盜來的動物及家畜進行銷贓:判處3至8年監禁;中斷電話服務罪:2至4年監禁。在草案表決過程中,報告員接受了議員們提出的建議,其中一項建議是將網路詐騙行為定義為刑事犯罪,建議對從事這類犯罪行為的罪犯判處4至8年監禁並處以罰款。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