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國會眾議院通過了一項新法案,終止對同一公司從一個州轉移到另一個州的貨物徵收貨物及服務流通稅( ICMS), 該新法已獲得參議院批准,將提交總統批准實施

據巴西媒體報導,巴西國會眾議院於本週二 (12月5日) 以 395 票對 20 票通過了一項新法案,終止對同一公司從一個州轉移到另一個州的貨物徵收貨物及服務流通稅( ICMS )費用。 該新法案已獲得參議院批准,將提交總統批准實施。

該法案文本修訂了目前《坎迪爾法》,該法目前規定,即使產品被轉移到同一家公司,但處於另一個州的倉庫,也要征貨物及服務流通稅( ICMS )。

該新法符合聯邦最高法院 (STF) 的裁決,該裁決裁定原法律中規定對貨物在同一公司的不同州地點轉移收取 ICMS 費用的部分違憲。

對於聯邦最高法院 (STF)大法官埃德森·法欽 (Edson Fachin) 來說,上述徵收稅收行為沒有意義,因為產品所有權沒有轉移。

大法官埃德森·法欽表示:“對於位於不同州的同一納稅人的貨物從一個機構到另一個機構的貨物運輸,不應徵收貨物及服務流通稅( ICMS ),因為不存在所有權轉移或商業買賣或租賃行為的實施。”

根據最高法院的裁決,該新法還預計該措施將從 2024 年起生效。

聯邦議員 約翰金說:“如果戈阿斯州製造的產品被帶到巴西利亞,即使是同一家公司、同一家商店,也要在轉移時繳納徵收貨物及服務流通稅( ICMS )稅款。換句話說,該商店並沒有銷售該產品,而只是從自家商店轉移了庫存至自家的另一家商店。因此,必須在產品出售時繳徵收貨物及服務流通稅( ICMS )稅,而不是在自家公司內轉移時繳稅。”

他又表示:“這不是政府當權派或反對派的問題,這關係到各州的財政法律正義,主要是針對企業家的財政法律正義,特別是那些被迫訴諸法庭以保障自己權利的企業家。”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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