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巴西媒體報導, 聖保羅市議會在第一次投票中批准了一項新法案,規定對任何不遵守向市內無家可歸者捐贈食品的某些要求的人處以 1.7萬黑奧的罰款。
該法律為非政府組織、實體和個人制定了規則。要捐贈食物,個人必須:
清潔分發食物的整個區域,並提供帳篷、桌子、椅子、餐具、餐巾和“安全和有尊嚴的食物所需的其他工具,隨後負責行動發生地點的充分清潔和清潔” ;
獲得市政府批准;
市社會救助和發展秘書處(SMADS)的批准;
向 SMADS 登記參加活動的所有志願者。
除上述要求外,實體和非政府組織還必須:
經市主管機構註冊和認可的實體的公司名稱;
提交更新檔,其中包含有關實體行政框架的資訊、成員的姓名和職位以及必要的身份證明;
對社會弱勢群體進行登記並更新 SMADS 資訊;
志願者送餐時須佩戴單位徽章進行身份識別;
非政府組織和實體提供的檔必須經過公證人認證或附有真實性證明。
該文本還規定,準備食物的地點必須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檢查。
上述新規遭到一些非政府組織的反對,認為是“市政府毫無意義的任性行為”。
與無家可歸者合作的非政府組織代表指出,要求提供清單、檔和授權是“毫無意義或毫無根據的任意行為,肯定會疏遠志願者並阻礙非政府組織今天在該市開展的人道主義工作”。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