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巴西媒體報導, 巴西運動員今年在巴黎奧運會上獲得的獎牌免稅。然而,現金獎勵將由聯邦稅務局徵稅。
稅務機關在一份說明中表示,第 11,488/2007 號法律保證運動員帶來的奧運會獎牌本身可以免稅。
官方說明指出:“巴西國稅局保證,帶著奧運獎牌進入巴西是一個快速、簡單的過程,沒有官僚作風。巴西冠軍可以放心。每個人都會受到欽佩和掌聲”。
該話題前一天在社交媒體上引起反響。獎牌的個稅豁免並不免除運動員根據其排名所獲得的獎金或金錢的納稅義務。
據稅務律師稱,這些獎勵適用的稅率遵循個人所得稅(IRPF)的累進表。因此,所有巴西獎牌獲得者的現金獎勵都將按 27.5% 的稅率徵稅。
Meirelles Costa Advogados 律所合夥人 莫文表示:“這項稅項須繳納源泉預扣所得稅。 COB(巴西奧會)將有義務根據累進表從源頭扣留相應金額”。該律師解釋說,稅款是按每筆付款和每名納稅人徵收的。也就是說,每項獎金都會收取一定的稅率,而且稅費在支付獎金時就已經徵收了。
目前,巴西奧會對每名金牌獲得者運動員的獎金總額是35萬黑奧,銀牌者是21萬黑奧,銅牌者是14萬黑奧。集體項目金牌團體則平分總額70萬黑奧獎金。總人數超過7人的集體項目金牌團體則平分總額105萬黑奧獎金。
例如,比阿特麗斯·蘇紮 (Beatriz Souza) 是第一位在奧運會上為巴西贏得金牌的柔道運動員,除了一枚銅牌外,她還獲得了 392,000 黑奧的獎金。然而,扣除稅務機關徵收的稅款後,該運動員應收到約 285,100 黑奧。
以巴西獎牌數紀錄保持者體操運動員麗蓓嘉·安德拉德(Rebeca Andrade)運動員為例,她從獲得的個人獎項中獲得的總計 82.6 萬黑奧,稅後該運動員應獲得約 59,8 萬黑奧。
稅務律師卡洛斯·謝納托(Carlos Schenato)表示,如果獲獎運動員居住在國外(每年在國外居住時間超過180天),則在付款來源處預扣的金額為15%。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