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此項稅收將與全球接軌!主要針對境內大型跨國企業

巴西聯邦國稅局10月4日表示,對在巴西經營的大型跨國集團所獲得的利潤徵收15%的全球最低稅率的第1262號臨時措施將影響到極少數的巴西國內企業。

根據2022年巴西國內企業相關統計資料顯示,有8704家公司的營收進入了此次頒佈的新規定的範疇。其中957家公司的利潤稅低於15%(占總數的0.01%比例)。這些公司中大多數是外國跨國公司。

聯邦國稅局特別秘書羅賓遜(Robinson Barreirinhas)在聖保羅財政部辦公室接受採訪時強調,這項措施不會影響大中小型公司。他還說,即使巴西不徵收針對國際跨國企業的15%的最低稅收,這些公司也還將在國外納稅,因為已經有多個國家實施了針對跨國大型企業的最低稅率措施。

羅賓遜說:“這是巴西的一項防禦性措施,以防止稅收流失到其他國家。如果我們不徵收該項稅收,別的國家就會徵收。將需要繳納最低15%稅收的是那些年營業額超過7.5億歐元,即每年超過40億黑奧的大型跨國集團。而且這個跨國集團必須在過去四年中至少有兩年的營業額達到過10億黑奧。”

國稅局秘書表示,雖然巴西對跨國大型集團的利潤的名義稅率為34%,但平均徵收稅率不足20%,這是因為為了減輕國際大型企業集團在稅收上的負擔,巴西給予了一系列稅收優惠和“jabutis”(超出主要措施建議的修正案)。此次增設了淨利潤社會分攤稅(CSLL),這是對企業利潤徵收的稅種之一。附加稅的百分比將按15%與巴西適用的實際稅率之間的差額計算。

國稅局秘書指出,10月3日晚間在《聯邦官方公報》(DOU)上公佈的這項針對巴西境內大型跨國集團的徵稅措施旨在使巴西與國際稅收標準接軌。

稅制改革秘書處主任丹尼爾-洛裡亞(Daniel Loria)表示,巴西政府並不是要增加這些跨國性質的大型企業的稅收負擔,而是要確保巴西保持其在利潤稅收中的公平份額,防止這部分稅收流失到其他同樣採用全球最低稅率規則的國家。

巴西政府預計將在2026年通過該法案徵收34億黑奧的稅收,2027年徵稅金額預計達73億黑奧,2028年起預計徵收達77億黑奧。至於明年,由於必須完成一整年的統計工作才能正確計算公司利潤,因此預計不會從該措施中獲得額外稅收收入。該措施將於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筆額外CSLL稅款將於2026年7月開始向政府繳納。

稅務局負責稅收和訴訟的副局長克勞迪婭-皮門特爾(Claudia Pimentel)表示,這是一項針對少數公司的措施,這些公司在其他國家已經不得不應對這些新的稅收規則。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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