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巴西媒體報導,令里約和聖保羅等巴西一些大都市擔憂的一個問題,如今亟待解決。電動自行車,電動踏板車和獨輪車等在巴西統稱為輕便摩托車(ciclomotores),其騎手必須在2025年底前遵守交通法規而完成機車的牌照申請註冊。
這些由人力或電力驅動的交通工具,無論是單輪還是兩輪,都有助於緩解交通擁堵、減少污染,對許多人的工作和出行至關重要。但一旦它們違反交通規則和常識,就會陷入危險的境地。在里約和聖保羅等巴西大城市尤其如此——在這些城市,自行車道、自行車道甚至人行道上,都出現了遠超自行車的“同伴”。
坎皮納斯大學交通工程教授路易士·維森特·菲蓋拉表示:“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開始看到車輛數量的轉變,出現了電動自行車、踏板車,當然還有那些加速行駛的車輛,風險最終也在增加。”而且風險的確很高。 2024年12月31日,一名輕便摩托車騎手在聖卡塔琳娜州伊塔佩馬市的一條自行車道上撞死了一名43歲的男子。該肇事男子年僅18歲,面臨謀殺指控。
在巴西,輕便摩托車是指單輪,兩輪和三輪車輛,由電力或內燃機驅動,功率最高可達4000瓦,出廠時速不超過50公里/小時。然而,從2026年1月1日起,預計將對街道、大道、自行車道和自行車專用道實施新的管理。輕便摩托車及其駕駛者必須佩戴頭盔、持有駕照和牌照。這樣一來,交通執法部門將更容易逮捕和罰款違反巴西交通法規的駕駛人員。
駕駛員必須持有A類駕照(與摩托車的要求相同)或ACC駕照(一種針對輕便摩托車的更簡化、更專業的駕照)。當然,他們不能在自行車道和自行車道上騎行,這已被禁止,且違規行為普遍存在。
2025年前8個月,巴西電動輕便摩托車銷量增長了32%。在聖保羅,這一增幅更是高達72%。
國家交通秘書處道路安全協調員丹尼爾·馬里茲·塔瓦雷斯說道:“關於此事有很多宣傳,說這些車輛不需要駕照,不需要牌照,但實際上它們需要。因此,第996號決議規定了誠信公民必須真正登記並合法化他們的車輛,以便它們能夠在國家公共道路上正常行駛。”
帶加速器的電動自行車、踏板車和獨輪車(即所謂的自驅動車輛,時速最高可達32公里/小時)的規則保持不變。
丹尼爾·馬里茲·塔瓦雷斯表示:“道路和平與道路安全是我們所有人的共同責任。”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