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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規落地!巴西加大打擊有組織犯罪力度,保障執法人員安全

10月30日,《第15.245號法案》在《巴西聯邦政府公報》(Diário Oficial da União)上正式公佈,該法案旨在強化對有組織犯罪的打擊。該法律由總統盧拉簽署生效,對《刑法典》(第2.848/1940號法)進行了修改,新增犯罪類型,並加強了對公共執法人員的保護。

根據新法規定,若有人雇傭或委託犯罪組織成員實施犯罪,將被處以1年至3年監禁,且此刑期將與所犯罪行的刑罰累計執行。

同時,《有組織犯罪法》(第12.850/2013號)也進行了修訂,新增了“妨礙打擊有組織犯罪的行為”和“共謀妨礙打擊有組織犯罪”兩種罪名,二者的刑期均為4年至12年監禁。

在這兩種情況下,新法還規定,即使在判決前,涉案嫌疑人的臨時羈押也必須在聯邦最高安全級別的監獄中執行。

此外,《第12.694號法》也進行了修改,新增條款規定可為司法機關成員、檢察官、員警以及其他現役或退休的公共安全人員提供人身保護措施。若這些人員因履職面臨風險,該保護措施也可延伸至其家庭成員。

“遏制行動”(Operação Contenção

《刑法典》的修改是在里約警方實施“遏制行動”之後宣佈的。這是一項由里約熱內盧州民警與軍警聯合發起的行動,旨在打擊紅色司令部(Comando Vermelho)在阿萊芒(Alemão)和佩尼亞(Penha)貧民區的活動。該行動造成至少120人死亡,被認為是巴西歷史上最致命的警方行動之一,凸顯了打擊有組織犯罪的複雜性與困難。

作為對警方行動的報復,紅色司令部成員在里約城區內多處路段設置路障、橫置車輛、築起簡易防禦工事,甚至利用無人機向警方人員投擲爆炸物,嚴重影響了里約市民的日常生活。

成立“應急指揮辦公室”

在這場大規模警方行動引發全國性爭議後,聯邦政府與里約州政府宣佈成立一個“打擊有組織犯罪應急辦公室”。

據巴西司法與公共安全部長裡卡多·萊萬多夫斯基(Ricardo Lewandowski)與里約州州長克勞迪奧·卡斯楚(Claudio Castro)介紹,該機構旨在加強聯邦與州兩級政府之間的協作與資訊整合。

該辦公室將由國家公共安全秘書馬里奧·薩魯布博(Mario Sarrubbo)與里約公共安全秘書維克托·桑托斯(Victor Santos)共同協調進行。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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