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涉及的一馬公司案今(26)日下判,承審法官柯林勞倫斯表示,鑑於檢方已成功排除合理疑點,證明納吉首項濫權控狀,因此裁定納吉面對的首項濫權罪名成立。
馬國《東方日報》等媒體報導,柯林勞倫斯26日在布城司法宮,為納吉面對的一馬發展公司(1MDB)25項濫權和洗黑錢案宣讀判詞時,做出以上說法。
納吉2018年9月20日在吉隆坡地方法院,因一馬案被控4項濫權罪和21項洗錢罪,但他對25項罪名否認有罪。吉隆坡高等法院同年10月核定,納吉申請將一馬案轉交高等法院審理。
一馬案自2019年8月在吉隆坡高庭開審以來,已審問超過六年。
編輯 / 羅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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